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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个人借贷依法设立了保证担保的,可以依法执行保证人财产。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执行保证人财产。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否则不能直接执行保证人财产。
担保超过六个月担保人不需要再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
担保超过六个月,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未超过担保期限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
这个问题的背景提问人没有交行清楚。不知如果债权人与担保人(实际是保证人)约定了保证期间且超过了保证期间,那么担保人担保责任消灭,如果没有超过保证期间,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间(保证期间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
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根据我国现行的的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其
社保断缴超过三个月没有大影响。除了对医保使用有一定的影响外,其他不存在影响。社保停交三个月以后,医疗保险会重新计算缴费年限。在一个医疗保险缴纳年度内,社保停止缴纳3个月,医疗保险的缴纳年限清零,将重新计算。个人账户余额在重新缴纳医保后,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