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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投毒之后悔过并且别人被救活的一般算既遂。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物质的行为,就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如果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既遂。
得逞不是犯罪既遂,犯罪得逞就是达到了罪犯的犯罪目的,而犯罪既遂是满足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投毒行为既可以是未遂也可以是既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犯罪分子已经着手投放毒害性物质,但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投毒未遂。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
投毒后,如果处于投毒的准备阶段,被害人并未出现,那么算犯罪预备。 如果犯罪人本身在场,只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不算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必须发生在
通常情况下贩卖毒品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 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或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与购毒者已达成毒品交
投毒行为满足以下三个要件就构成未遂: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投毒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种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犯罪分子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也就是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
行为人实施了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就会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制造毒品的数量是多少,只要其实施了制造毒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且是制造毒品罪。具体地来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就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