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关于部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
关于部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

关于部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

2020-11-30 271
普法内容
部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具体如下。 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四、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关于留底增值税退税政策
    关于留底增值税退税政策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2019年3月21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

    2020-11-29 831
  • 退税政策进项留抵
    退税政策进项留抵

    自2021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

    2020-05-25 381
  • 留抵退税政策意义
    留抵退税政策意义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2020-01-14 1,011
专业问答更多>>
  •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一是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

    2023-09-12 15,340
  • 退税规定之一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第一,从2019年4月税收所属期开始,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第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骗取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2021-10-28 15,340
  • 增量留抵税额:什么是留抵税额?

    增量保留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末相比新增的期末保留税额。给予增量部分退税,一方面是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基于财政能力的考虑,一次性退还库存和增量的剩馀税额,财政短期内不能承受。因此,这

    2021-10-27 15,340
  • 关于企业改制契税减免有哪些政策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

    2022-08-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留抵退税政策 01:00
    留抵退税政策

    留抵退税政策如下:2019年3月21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

    8,646 15,340
  •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01:11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至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18,648 15,340
  • 房子退税政策 01:07
    房子退税政策

    房子退税政策如下:1、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

    12,340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