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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2021-03-01 119
普法内容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 1、过错的一方有重婚行为; 2、过错的一方与他人同居; 3、过错的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过错的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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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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