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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专项附加扣除中可以变更。主要的必填项目中包括“首次还款日期”与“贷款期限(月数)”两项,若纳税人按照正常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从贷款期限截止的次月起,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就应当停止扣除。
1.工资低于5000,不需要申报了,因为都扣不到税; 2.独生子女赡养超过60岁的老人(一位或者两位),都是减免最多2000块; 3.一个小孩满3岁后,一直到上大学(包括本硕博)以及再教育,可以减免1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3档。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关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即一人每月按1000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