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监督执法立案标准
监督执法立案标准

监督执法立案标准

2020-07-10 253
普法内容
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立案监督程序行政立案监督
    刑事立案监督程序行政立案监督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监督的

    2020-07-04 253
  • 民事执行监督立案的程序
    民事执行监督立案的程序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

    2020-01-31 554
  • 执行监督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执行监督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执行监督立案条件是: (1)执行裁定、决定违法,如裁定追加、变更被执行人错误; (2)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形,调查、搜查违法;保管、使用被执行财产违法; (3)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不受理执行申请又不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4)执行人员存在

    2023-10-28 184
专业问答更多>>
  • 执行监督立案程序的情形

    执行监督立案程序: 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

    2022-06-10 15,340
  • 执行监督立案流程是如何

    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

    2022-05-17 15,340
  • 民事立案监督法院立案与不立案吗?有哪些相关的监督办法

    此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属于实践中的盲区。理论上讲,应该向同级检察院反应,检察院审查认为应该立案的可督促其立案。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用的是裁定。该裁定可以上诉。 但是在刑事自诉

    2022-08-30 15,340
  • 立案监督适用法律

    同学,您好,目前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适用规定仍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高

    2022-03-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非法转贷罪立案标准 01:19
    非法转贷罪立案标准

    非法转贷罪一般是指刑法上规定的“高利转贷罪”,指的是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通过高利息的形式,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金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通过高

    195 15,340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01:30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以得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应予以立案。也就是说,负有执行义务的行为人,在涉嫌以下行为之一的,

    5,775 15,340
  • 贩毒罪立案标准 00:59
    贩毒罪立案标准

    贩卖毒品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 1、刑法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体现了严厉的刑法打击的态势; 2、本罪的主观罪责是故意犯罪,但是只要有概括性故意就可以了,不需要有特别明确的故意

    283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