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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不能对不动产设立质权。质押是一种动产物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押,且质押的标的物是法定的,法律未允许的标的不得成为质押权的客体。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照本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指的是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动产所有权和设立动产质权两种情况。本条规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
首先,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其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然后由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押财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
不能。质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以下这些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立质权。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是动产和以下这些权利: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能设立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死亡时有立遗嘱的,则按照遗嘱内容对其遗产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立下遗嘱的,则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944条是:关于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的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则业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该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逾期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