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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
丈夫有外遇协议离婚后反悔法院一般不会处理;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就离婚协议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才会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但是就婚姻本身反悔,如果已经完成离婚登记的是不能反悔的。
没有外遇的一方我们称为无过错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财产。
无自动离婚一说,建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2月13日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
建议起诉离婚,至于向哪个法院起诉,就要看你以及丈夫的居住证或者是暂住证属于哪个区或者县,如果你和丈夫没有在一起居住,则由你丈夫所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你丈夫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你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决定要离婚,建议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
丈夫有外遇,但是丈夫不同意离婚的话,妻子一方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离婚自由属于夫妻双方的法定权利,就算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也可以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是需要注意,人民法院在审
丈夫有外遇,妻子能否要经济补偿,要看丈夫外遇的具体情况。如果丈夫是与另外一方同居,长期的共同生活,或者是已经严重到构成了重婚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的。如果并没有达到同居或者是重婚的地步,那么不能够要求离婚
丈夫有病,妻子也可以离婚。在我国,法定禁止离婚的情形只包括了以下两种情形:1、双方属于军婚,也就是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2、女方正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是怀孕后分娩的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的半年内。只有上述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