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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负债,丈夫不知情不是一定需要还债。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家庭共同经营的,丈夫不知情也需要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该债务没有用于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家庭共同经营的,丈夫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老婆欠债还不起,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丈夫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意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在偿还之后可以向未承担责任的一方进行追偿。如果是属于妻子的个人债务,丈夫不承担连带责任。
妻子负债,丈夫不知情,是否需要还债视情况而定。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偿还;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丈夫不需要偿还。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
妻子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也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责任是妻子以个人名义承担的,不是家庭承担的,丈夫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一般对外债务夫妻不负连带责任的问题,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
妻子不能偿还丈夫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不需要。 下列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妻子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主要针对的是共债共签的情形。对于妻子一方确实不知情、同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或者是丈夫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个人债务,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妻子都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人
一般而言,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也是由其个人偿还,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得向其配偶主张。但是,之所以认定一方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是因为我们自然地推定婚前债务系用于一方个人发展。也就是说,如果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