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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所的房子过户规定有哪些

房管所的房子过户规定有哪些

2022-11-07 222
普法内容
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单龟(以下简称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改制等原因,要求改由系统内其它企事业法人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死亡、迁居、申请购房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行为。(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过户: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或改制需继续租用的;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或迁居,与承租人同户籍且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需继续租住的;3、民用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时,由承租人配偶申请购房的;4、原承租人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二)承租人申请过户所必备的条件: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改制等原因申请过户的证明材料及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系同一系统的证明材料。企业兼并、改制还需持有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要求过户的证明文件.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新承租人必须是与原承租人同户籍,并与原承租人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且因他处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在特固标准以内。需继续租住的新承租人的/顷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近亲属。如有同一顺序多个依法享有共同承租权成员的应在家庭成员中签订书面仂。议,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明确过户后的新承租人,方可申请过户.3、民用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时,承租人要求由配偶申请购房,可同时申请过户。(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过户:1、无合法租赁契约的;2、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赔偿的;3、拖欠租金或有租赁纠纷的。二、根据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公房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要求改由相关单位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过户是指因承租人死亡、户口已迁出本市、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并向管房单位申请改由其他近亲属承租使用的行为。(一)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申请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申请过户的,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申请过户。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条件(1)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户口已迁出本市,可申请办理过户。(2)新的承租人原则上必须是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拥有武汉市户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3)新的承租人,可选择通过公证或诉讼等司法途径确定,也可选择通过近亲属达成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4)协议确定中,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优先,先后顺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无法就承租人过户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推举一名承租人代表。承租人代表在与其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签订“承租人代表协议书”后,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承租人代表在处置房屋使用权,包括有偿转让使用权、申请房改、征收补偿等。(5)新的承租人系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代为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并签订监护人承租保证书。待被监护人成年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办理承租人过户手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一)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三)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四)以房地产抵债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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