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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的申诉方法如下: (1)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 (4)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告知证人的权
抗诉或者上诉。 1、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以便能够充分地表达意见,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2、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对于公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决不服的有
刑事案件取得对方谅解后,能不能撤销案件,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 1、刑事案件进行和解的,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的,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刑事案件和解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但犯罪情节比较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
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受害者的诉讼权利并不完全相同,受害者对公诉刑事案件的判决不服的有抗诉请求权;被害人对自诉刑事案件判决不服的,有直接上诉权。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
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受害者的诉讼权利并不完全相同,受害者对公诉刑事案件的判决不服的有抗诉请求权;被害人对自诉刑事案件判决不服的,有直接上诉权。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
刑事部分,家属依法不可以上诉,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上诉,刑事部分不满意,只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被告人,忠人之事,可以提出上诉、裁定中的刑事部分没有上诉权、在公诉案件中,一般是被告人家属提交上诉状、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提出上诉,由法官去征得被告人的同意,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解决办法: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刑事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对于法定的情形不服,可以依法向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
一般来说,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要在两个月内审结。但是,如果案子特别复杂,是可以延期的,但不可以无故延期,若法院无故延期就是违法了,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