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 二、离婚的法律行为。 即配偶双方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 (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 (二)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 1、合同因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况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存款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合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一)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债权债务: (一)债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
合同终止有几种情况,第一种被保险人身故,赔付后保险合同终止。第二种,保费续期过了中止期还是没有续交保费,保险人会终止保险合同。第三种,保险合同到期
解除的含义与条件。保险合同的解除是在保险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所委托事情的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这两种。 一般原因,比如:委托的事情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已经不可能履行、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因为一方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在民办学校的章程中应包括学校终止条件;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这是指民办学校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民办学校被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当然就不能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