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出借人返还借款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出借人返还借款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出借人返还借款

2021-01-03 177
普法内容
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应负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利息。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借款用途如何办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借款用途如何办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对违约部分收取罚息。情节严重的,银行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借款人逾期不偿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追回贷款,并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人使用贷款造成损

    2022-04-15 405
  •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时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时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时,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表现,已经构成违约,贷款人此时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1-06-30 126
  • 未按约定归还借款能否起诉借款人
    未按约定归还借款能否起诉借款人

    未按约定归还借款,能起诉借款人,但要符合下列条件:提起诉讼的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该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2020-12-26 70
专业问答更多>>
  • 怎么确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怎么办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当事人应该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不过,如果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时没有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时,债权人应该怎么确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呢如果借款合同中有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但是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怎

    2022-10-27 15,340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诉讼费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2-03-18 15,340
  •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未按时还借款的利息怎么计算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

    2022-11-01 15,340
  • 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利息

    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 1、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违约责任。 2、提前还款,即借款人

    2023-06-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借款未还未写借条如何起诉 01:03
    借款未还未写借条如何起诉

    没有出具借条,债权人也是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的。没有签订借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成立。向法院起诉的,那么就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起诉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其他有效形式保留,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合意以及欠款

    1,016 15,340
  • 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01:11
    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借钱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并没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没有规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那么

    7,083 15,340
  • 企业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01:36
    企业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企业向个人借款的也属于民间借贷,但是企业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则不属于民间借贷

    2,337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