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仲裁管辖权的异议处理
仲裁管辖权的异议处理

仲裁管辖权的异议处理

2020-04-15 277
普法内容
依照通常的仲裁法理论,仲裁庭的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并受国家法院和立法的影响。在合意仲裁中,仲裁庭的权力和能力来自当事人的协议;事实上除此之外不能来自其他来源。而国家立法及国家法院一般从消极的角度限制仲裁庭管辖权,例如对劳动争议的限制。因此,仲裁庭有义务谨慎遵守当事人的授权范围,而不应当超越当事人的授权;同时仲裁庭也应注意不应当违反能够影响裁决效力与执行的国家立法和法院的一般观点。因此管辖权异议指的就是当事人对仲裁庭超越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授权以及国家立法授权范围进行仲裁所提出的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仲裁协议的管辖权承认
    仲裁协议的管辖权承认

    一、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二、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

    2020-05-23 301
  • 管辖权异议审查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时间
    管辖权异议审查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时间

    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上诉期后一审法院会批量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30日果维持裁定,再将案卷移送回一审法院。

    2020-12-09 516
  • 劳动合同仲裁管辖异议怎么办
    劳动合同仲裁管辖异议怎么办

    对仲裁委员会管辖异议如何处理劳动仲裁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2020-06-20 100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有异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么规定的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向也没反应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

    2022-03-01 15,340
  • 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的事宜

    《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CIETAC2000年规则第4条也规定,仲裁委员会有权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做出决定。中国的这种

    2022-05-26 15,340
  •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有哪些,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

    2021-03-12 15,340
  • 关于经济仲裁的管辖异议该如何处理?

    (一)仲裁庭 下列事项是属于对仲裁条款的效力异议: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2023-02-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 00:53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2,110 15,340
  • 异地申请劳动仲裁 00:53
    异地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不能异地提起的。因为劳动争议通常会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部门才会进行受理、审核,而且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必须要规定

    1,946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01:25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机构设置方面不同,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 2、

    2,415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