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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担保债权要进行申报。债务人死亡后,不能偿还债务了,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保证人偿还债务。保证人还债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追偿权。因为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
1、主债务到期后,担保期限的计算依据担保类型而定。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担保就有效。 2、如果是保证的,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
财产担保债权要进行申报。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并没有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同样视为放弃。《企业破产法》第4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
共同保证可以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破产时,在申报债权时,两种不同的保证在做法上有所区别。由于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均有责任份额,因此,各保证人可以独自就其份额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各共同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1、对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债权,由管理人予以审核确认; 2、对于超
有财产担保债权也要进行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申报财产担保债权。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不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也视为放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务,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应当
债权申报期限指的是同意债权人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是很重要的。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申报债权,则认为放弃债权。债权人要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