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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的权利可以根据下列标准予以分类: 1、根据权利性质,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2、根据行使目的,可分为股份转让权、分红权等; 3、根据权利主体,可分为普通股股东权和特别股股东权; 4、股东权的权利的其他分类方式。
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可以分为优先股、普通股。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而普通股是公司资本构成中最
在一般情形下,股东退股后并不享有分盈利的权利。因为退股后,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不能再享有基于股东身份的分红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
股东权利的分类如下: (1)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 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
股东权的分类:(1)根据股东权的内容,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利权是指股东以自身利益为目的行使的权利,如要求分红、分配剩余财产等。这种权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配合就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
股东权利的分类如下: (1)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 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 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益权,另一类是共益权。 自益权,即股东用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下的财产的权利。 共益权,就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事务的权利。但其实,共益权对公司和别的
首先,优先股股东有股利分配的优先权。根据一般规定,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其次,优先股股东有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如果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了,优先股股东可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得到剩余资产的偿还。另外,优先股股东还有有限投票权。虽然由于
在权利上,小股东不仅拥有资产收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且还有诉讼的权利。小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董事、高管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时,如果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的话,可以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