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离婚一方自愿放弃财产
离婚一方自愿放弃财产

离婚一方自愿放弃财产

2021-03-11 139
普法内容
离婚时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属于其私人的选择行为,无须法院干涉可自行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一方能在离婚时放弃财产吗
    一方能在离婚时放弃财产吗

    离婚时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对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协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1-01-10 69
  • 一方放弃财产分配可否离婚?
    一方放弃财产分配可否离婚?

    离婚一方能放弃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一方自愿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经另一方同意的,则是可以放弃的。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2021-03-29 78
  • 自愿放弃房产权协议
    自愿放弃房产权协议

    协议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所放弃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所在位置、所有权归属等,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2021-01-27 627
专业问答更多>>
  • 自愿放弃共有财产有效吗?离婚自愿放弃共有财产的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

    2023-03-25 15,340
  • 婚内的财产一方放弃后可否自愿

    1、婚内财产一方自愿放弃是有效的,但前提是放弃的一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 2、如果是被欺诈或者胁迫导致放弃财产权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2022-11-04 15,340
  • 婚内财产一方自愿放弃法律怎样判

    婚内财产一方自愿放弃是有效的,但前提是放弃的一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如果是被欺诈或者胁迫导致放弃财产权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2023-08-31 15,340
  • 一方放弃房子,买房夫妻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可以吗?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则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2022-07-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吗 00:57
    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吗

    女方如果在离婚过程中自愿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是不能够再随意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孩子的抚养权经常变更,也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例如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一方有虐待子

    1,615 15,340
  •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手续有什么 01:17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手续有什么

    根据《婚姻法》有关自愿离婚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该准予离婚,双方需要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可,婚姻登记机关会查明双方确实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并且针对子女的抚养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已有适合的处理时,则可发离婚证。 此外,根据

    643 15,340
  •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有法律效力吗 01:09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有法律效力吗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违反了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社保征收机关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

    7,119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