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2021-04-09 100
普法内容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请求离婚无过错方赔偿的情形
    请求离婚无过错方赔偿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有其他重大错误的。

    2021-04-26 195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1-04-24 659
  •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是怎样的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是怎样的

    无过错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如果无过错的一方是离婚诉讼中的原告的,则需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要求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如果无过错方是被告的,或者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则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2021-01-15 87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2-06-12 15,340
  • 无过错方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2022-03-30 15,340
  • 无过错方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2022-04-02 15,340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离婚情形

    (1)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不包括对其婚姻关系造成损害的第三人。 (2)损害赔偿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能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单独对过

    2022-07-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01:00
    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有: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虽然受领人无合法根据而受领,但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如对救助自己生命或拾金不昧的人支付报酬等; 2

    608 15,340
  •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继续吗 01:41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继续吗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利向致害人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属于是否能够继承的问题,而是属于法定的请求权。只要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直系

    762 15,340
  •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01:12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规定了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将第三种情形,即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予

    5,127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