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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充分利用自己的知情权,查阅公司账簿。董事或者是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的权益时,股东董事会议以及监事会都不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关于少数股东权在法律上的保护如下: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一、股东平等是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由于每一股股份的价值原则上是相同的,因而在决定公司事务时,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简称“多数股东”)便较持有少数股份的股东(简称“少数股东”)拥有更多的发言权。 二、实体法保护:由于法律传统以及学说体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少数股东受以下法律保护: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之日起60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少数股东权益的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
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
小股东也可以行使知情权,查阅公司章程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小股东拥有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权利;公司的董事、高管违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可以与名义出资人签订代持股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除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出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想要得到公司的承认需征得公司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除此之外,名义股东与实际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