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8:13:18 156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刑事一审怎么抗诉

刑事一审的抗诉方式如下: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最高检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二、判决书下来不服怎么办

判决书下来不服的话,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来分析,如果是一审判决书的话,下达的时候不会直接生效。民事案件收到判决书之后十五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下达之后,如果对结果不服,可以在十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书,我们国家实行对审级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书是终审判决,一旦送达之后就生效。如果对这个判决不服的话,只能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判决和裁定,发现有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可以依检察监督权抗诉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在民事诉讼监督中检察机关是否有司法取证权
    在民事诉讼监督中检察机关有没有司法取证权民事检察取证权的法理分析在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中,当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诉时,它所面临的证据基础状况可能有三种:一是没有新证据。申诉人在提出申诉请求时,没有提供支持其申诉理由的新的证据材料。检察机关通过阅卷,根据卷宗所附原有证据对待证事实进行分析,作出判断。二是有新证据。申诉人在提出申诉请求时,同时提供了支持其申诉理由的新的证据材料,并且说明新证据是在排除举证不能的客观限制后提供的。三是申诉人申请取证。申诉人因举证不能,在提出申诉的同时,请求检察机关依据司法职权帮助调查收集证据。不同的证据基础对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有不同的影响。当检察机关只能根据案卷所附证据审查申诉时,他所解决的只是审查、认知问题;当检察机关面对新的证据时,确认新证据对申诉的作用,将不仅仅是认知而必须辅之以更多的论证工作;当检察机关接受当事人的取证申请,并且认为对审案有直接作用时,更是必须行
    2023-06-14
    474人看过
  • 域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
    由于历史传统与制度背景的不同,及社会成员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程度不同,国外法律制度中包含审判监督及执行监督内容的并不普遍。但仍有一些法律制度发达的国家建立了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民事检察制度萌芽于十二世纪的法国,当时国王为了维护自己在各封建领地的合法权益,开始委派代理人出席或向领地法院告发。法国大革命成功后,这项制度随着革命的浪潮传入其他欧洲国家。作为大陆法系的先驱,法国较早地确立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法国早期的执行法律规定人可以委托执行法官全面收集执行情报,在因行政机关或金融机构以遵守保密义务为理由不予以答复的情况下,基于执行法官应保持中立地位的法律原则,执行法官不能强制其答复,在此情况下得转而求助于检察官,法国《司法院组织法》第1条明确规定:在民事方面,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检察官可依职权行动。他监视法律、裁判和判决的执行。如果上述执行与公共秩序有关,他可以依职权从事执行工作。为进
    2023-06-08
    13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如何监督刑事立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一、去报案婚姻诈骗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去报案婚姻诈骗派出所不立案向上一级部门来进行一个投诉和举报,因为这是属于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为,当然了,为了尽快的处理好自己的这样一个行为,也是可以像检察机关来提出一个申诉,或者是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
    2023-03-13
    3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
    内容摘要:在《行政诉讼法》制定之时,立法机关对检察监督的范围加以较大限制还有一定的理由和根据,但在现时的条件下,仍然将检察监督局限于抗诉一途就完全没有道理,已经不适用今天我国行政法治的现实需要了。因此,修改《行政诉讼法》,增加关于检察监督的具体条文,进一步明确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和手段是非常必要的。关键词: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行政公益诉讼《行政诉讼法》总则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一规定确立的检察监督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其涉及的监督对象可以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行政诉讼所有参加人、参与人,甚至可以包括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关的其他任何行政机关、组织和个人;其监督方式可以包括检察机关为实现监督目的能够和应该采取的任何方式,如主动提起公诉,支持原告起诉,出席法庭审理和在法庭审理中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依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以及查处审判人员
    2023-05-22
    450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体现在哪些方面
    1、对法院起到纠错作用:如果发现法院的判决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起抗诉,纠正法院的错误。2、对公安机关起到审查作用:公安机关在批请正式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如果发现证据不足或其它疑点,可以让公安机关重新侦查,以免误抓好人。3、作为原告代表国家起诉的作用:一般的民间案件是民不诉官不究,但是,在审判国家公职人员的贪污受贿犯罪等行为时,检察机关要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一、进看守所意味什么进看守所的含义包括:1、被关押进看守所,说明此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或者逮捕,进入刑事诉讼程序;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看守所拥有如下职权: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
    2023-02-12
    147人看过
  •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
    近日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一些常委委员建议,从立案、调解、执行等方面,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检察监督程序规定只有一条白志健委员认为,与民事诉讼相比,草案规定的检察监督程序只有一个条文,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检察机关办理抗诉案件的期限、能否调查取证等问题,草案都没作出明确规定。白志健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个条文:人民检察院办理抗诉案件的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规定。加强对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建议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龚建明委员说,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检查监督的范围;切实强化检查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与抗诉方式相比,检察建议能够实现同级监督,具有适用范围广泛、直接、高效、手段相对和缓的优势,建议将检察建议作为对行政诉讼进行监督的一种法定方式。莫文秀委员说,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
    2023-06-06
    282人看过
  • 最高检详解《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2016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和答记者问。发布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详细介绍了前不久通过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肖玮介绍说,为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2016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15日公告施行。肖玮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规则》制定过程中坚持的四个指导思想:依法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突出监督重点;坚持规范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则》在监督原则、范围、程序的有关规定中注重把握监督重点,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对检察
    2023-06-06
    88人看过
  • 检察院受理民事监督后如何处理
    一是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应直接裁定进入再审。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法院应直接裁定案件进入再审。一、法院抗诉是什么意思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二、二审也不服的怎么处理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可以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
    2023-04-06
    363人看过
  • 刑事审判监督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一、审判监督原则的要点是什么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前提,是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2、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
    2023-03-15
    6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薄弱的原因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所以成为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盲点,究其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1、由于重刑轻民的传统观念影响,不少检察人员主观上将局限在刑事案件部分,忽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其典型观点是所谓打了不罚,罚了不打,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判处了重刑或极刑,经济赔偿就无关大局了。2、对附带民事诉讼采取有限的司法干预制度,即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由决定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予干涉;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依据个案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检察人员片面地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本意,错误地认为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任意性的,检察机关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是份外之事,可有可无。3、刑事检察监督和民事检察监督的审判监督职能分别由部门和民行检察部门行使,两个部门职责不同,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协作,无法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而且大多数人长
    2023-04-22
    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与审判监督制度
    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审判机关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有利于正确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归根结底,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维护方式。民事诉讼发回重审中监督重审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
    2023-07-22
    382人看过
  • 刑事上诉案件检察监督不能缺位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法理上,检察监督的原则应当是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但是,司法实践中对刑事上诉案件的检察监督却几近缺位,形成监督盲区。本文从检察权的视角,探讨当前刑事上诉案件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一、当前刑事上诉案件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实践中检察机关在上诉案件监督工作中存在监督的盲区,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1.上诉状无须送达上级检察院,上级检察院无从知悉被告人是否上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只需将上诉状副本在法定期限内送交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因此,除非二审法院通知同级检察院开庭审理上诉案,否则上级检察院无从掌握一审被告人的上诉情况,从而使上级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权难以行使。2.二审法院决定书面审理无须征求检察机关意见,检察机关无从监督书面审理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
    2023-06-11
    29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是监督机关还是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检察机关对请求批捕案件的处理1、刑诉法第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
    2023-07-31
    142人看过
  • 上海上海民事诉讼监督
    打官司流程主要分为:1.立案、2.受理、3.开庭、4.裁决。打官司首先就是立案,立案的前提必须先写起诉状,稍微有些文化的你可以百度下起诉状的格式,自己参考下写。有经济能力的也可以找律师代理,那更省心。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
    2023-03-05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民行检察监督有关的条文,主要有哪些内容和原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6
      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民行检察监督有关的条文,主要有三大块,一是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部分,二是审判监督部分,三是执行部分。《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 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8
      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是,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1、当事人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 2、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3、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正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 4、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5、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6、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
    • 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07
      法院在进行案件审理时主要须遵循以上八个原则,其中包括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和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这些原则有利于维护司法得到公平公正,保障法律的权威性,使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不管是司法部门还是案件的当事人,都应当在案件审理中自觉遵循以上原则。
    •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于什么时间施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已于2016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即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4月15日
    • 在民事诉讼监督中检察机关是否有司法取证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
      在民事诉讼的监督中,检察机关有司法取证权。如果具有原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予调查未进行调查取证;生效裁判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等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