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1:24:13 98 人看过

婚前单独所有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形分析,房子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且没有其他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且没有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单独所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无其他所有人。若为共同所有指的是房产证署名的各方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办理离婚财产分割

司法实务中如何处理房产"单独所有"

司法实务中一般是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房产的真实所有形式进行实质审查,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有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否则,按登记的“单独所有”对待。

司法实务中如何处理房产"单独所有"

房产证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情形,司法实务中是如何处理的?

其一,“隐形共有”。

房产证登记“单独所有”是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在《民法典》实施之前,由于风俗习惯等因素及房产登记部门未形成完善的登记程序,夫妻共有房产往往仅由一方申请并登记在一方名下,产生了隐形共有人现象。严格上说,此种情况属于“登记在一方名下”,与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情形并不完全相同。对此等情况,司法实务中一般认定为是夫妻共有,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其二,申请人隐瞒事实,故意登记为单独所有。

申请人申请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依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对申请人询问结果,记载房屋共有情况,并不对婚姻关系及财产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担法律责任。在此情形下,有的申请人出于某些因素,故意将共有财产登记为单独所有,而房屋登记机构不做实质审查,无法保证登记情况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其三,申请人为图省事简单化处理,将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

房屋登记机构依询问结果记载房屋共有情况。共同共有的,需要提供共有的证明材料;按份共有的,需要提供按份共有的共有份额约定书;单独所有的,依申请人的申请登记为单独所有。相比较而言,单独所有登记较为简便。有的申请人为图省事方便,省略提供共同共有的证明材料或按份共有的共有份额约定书,直接填写为申请人单独所有。

对于后两种情况,司法实务中一般是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房产的真实所有形式进行实质审查,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有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否则,按登记的“单独所有”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的产生
    (一)信托制度的由来13世纪中期,宗教在英国狂热盛行,一些农民去世时纷纷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土地捐赠给教会,农民的土地大量集中于教会手中。由于教会享有永久免税的特权,国家和封建领主的利益严重受损。为了维护封建领主的利益,国王亨利三世颁布了《没收法》,规定未经国王允许,任何人向教会捐赠土地,一律没收为国王所有。教徒们为达捐赠土地的目的,发明了用益(Use)方法,他们不把土地直接捐赠给教会,而是先将土地转让给他人,要求受让人为教会管理土地,并将土地产生的收益全部交付给教会。用益制度应运而生。虽然教会不能取得被转让的土地的所有权,但却能长期享受该土地产生的全部收益,不但实现了教徒将土地收益归教会的心愿,同时又规避了《没收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种方法在英国很快流行开来,并发展为农民逃避封建税赋的有利措施,在英国民间广为利用。一开始,用益制度仅局限在土地领域,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其范围不断扩大,进而发展
    2023-04-24
    206人看过
  • 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土地不存在所有权问题,因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不是个人,承包权不能继承。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即国家和农民集体。对于二者分别享有的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做出了详细规定。土地所有权存在争议时则可参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处理。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凡属上述情况以外未办理征地手续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按当时规定补办征地手续,或退还农民集
    2023-04-26
    52人看过
  • 婚房的产权归属问题
    婚房的权属问题可不是小事,为了避免结婚之后的重重矛盾,请网友先看看以下文章。近年,购置婚房已经成为楼市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消费人群。“要结婚,先买房”的传统观念,使购置婚房成为了一种“刚性”的需求,准新人们已经成为推动房产市场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等到真正看中了房子,要签订购房合同了,“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往往就成为了争论的焦点。通常这些恋人还未登记结婚,因此就会产生分歧,恋人购房尚不属法定夫妻,一旦感情出现问题,所买的房子该怎么办?产权登记时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有些复杂。登记在谁名下都有不同的法律后果。恋爱中的男女应当对此有清晰的认识,然后再根据自己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家庭、恋人反目,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结婚固然是人生一大喜事,但婚姻关系的基础还是财产关系,理清各自的财产权属,未雨绸缪,有助于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不愉快。
    2023-04-27
    398人看过
  • 租赁中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租金归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
    2023-07-03
    59人看过
  • 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父母买房写孩子名字
    父母出资用孩子名义买房归属是谁,父母出资子女买房归属方到确定需要分具体情况如下:(一)父母全出资。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二)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1、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2、以子女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情形。借父母名买的房产权归谁1、借父母名买的房产权归父母。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借父母名买房产权归属父母,子女仅具有债权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
    2023-07-03
    248人看过
  • 夫妻拆迁房产权归属问题: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
    拆迁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则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则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房产的拆迁款双方应平均分配。陪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娘家给的陪嫁房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5种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由于人身损害而取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或赠和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要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
    2023-07-02
    330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您公公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将房子的所有权作任意的处分,因此您大儿子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其说法符合规定。
    • 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3-3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从所有制上讲,土地可以分为两类,即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这种土地归属上的公有制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国的土地问题及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房屋问题,就不能不以此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所以,商品房也就可以区分
    • 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可以要回土地如果村委会当时出租土地是经过村民会议决定的话是合法的如果是个人擅自做主的话是违法的
    • 婚后所购房产归属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5
      房产离婚的分割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房子归一方,由有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对于房屋共同还贷的支出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要求要房子,经双方同意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由价高者得;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法院通过拍卖房屋后分割房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无主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8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 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