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xx大厦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32:53 292 人看过

广东xx大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厦公司)股权纠纷案是广东国投破产案中权属之争的第一大案,备受国内外债权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东xx大厦(即63层)曾经是广州市的地标性建筑,也是广东国投的标志性建筑。广东xx大厦实业公司原有的工商登记记载,广东xx大厦实业公司的股权却登记在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公司(下称房产公司)和广信实业有限公司(清盘中)(下称广信实业)的名下,大厦公司是合作经营(港资)企业,投资中方为房产公司,投资外方为广信实业;主管部门为广东国投。如果仅凭工商登记,无法正确判断广东xx大厦实业公司的股权真正归谁所有。广东高院经过审理查明,房产公司没有出资,广信实业的出资实际上也来源于广东国投。为了使大厦公司享受中外合作企业的政策优惠,广东国投决定成立大厦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广东xx大厦,并安排其全资子公司房产公司和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广信实业作为大厦公司的中外方股东。由于房产公司和广信实业均没有履行股东最基本的出资义务,均不是合法的股东。广东国投是大厦公司的实际出资者,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产权确认原则,广东高院依法确认广东xx大厦实业公司的100%股权归原广东国投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纠纷相关文章
  • 葛XX与被告河南XX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葛XX,男。被告河南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XX,董事长。原告葛XX与被告河南XX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XX、被告委托代理人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而实际上,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强制要求原告每周六上午(8时至12时)到公司上班,从元月到七月,共计24个半天,事后既没有发加班工资,又没有安排补休。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时间从2007年元月至2008年7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被告应支付经济补偿金4000元,故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加班工资2181.80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000元。被告辩称,一、原告所讲的周六上班不是事实,公司规定周六上午自愿学习制度,如果参加学习公司有补助,原告的补助已领取;二、原告要求4000元的经济补偿金无法律
    2023-06-05
    486人看过
  • 潘XX诉XX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原告潘XX,男,1962年7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县梅山镇江店街道江店组。被告XX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X路X号X座。负责人王X,副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X,上海共X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潘XX与被告XX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XX保险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2月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韩伶独任审判,于2010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潘XX、被告XX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杨顺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潘XX诉称,原告于2008年8月19日进入被告处工作,2008年12月15日被告以原告殴打员工为由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现起诉要求被告:1、支付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工资人民币55900元;2、支付2008年8月至12月被扣20%工资差额3440元;3、支付2008年
    2023-06-05
    195人看过
  • 杨xx与xx信托投资公司海口证券营业部股票侵权纠纷再审案
    [受理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类型]:民事[审判程序]:再审[裁判时间]:2006年08月23日[裁判字号]:(2006)琼民再终字第3号[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申诉人)杨维信,×年×月生,汉族,住×××。委托代理人陈洪娟,海南金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被申诉人)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案例正文]: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申诉人)杨维信,×年×月生,汉族,住×××。委托代理人陈洪娟,海南金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被申诉人)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海口证券营业部,住×××。负责人柳xx,总经理。本院在审理申请再审人杨xx诉被申请再审人三亚xx信托投资公司海口证券营业部股票侵权一案中,申请再审人杨维信于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诉。本院认为被申请再审人三亚xx
    2023-04-23
    315人看过
  • 股权纠纷案件期间股东有权公司查帐吗
    股权纠纷官司期间,股东有权查帐。股东具有知情权,可以书面申请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但要说明其查阅的目的。如果公司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的目的的,可以拒绝股东的查阅请求。一、股东知情权范围(一)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现代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较多,绝大多数并不直接管理公司,而通过查阅财务会计报告能便捷而快速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实现对公司的间接控制。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二)账簿查阅权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薄、会计书类和有关记录进行阅览的权利。公司法第33条第二款详细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三)公司决议
    2023-04-04
    341人看过
  • 公司股权纠纷案
    股权纠纷
    公司股东纠纷是属于公司法调整范畴。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一、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后果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后果是:1、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如何确定公司诉讼主体一、股东:股东享有股东权,这是公司制度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2023-03-26
    125人看过
  • XX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成都XX工贸有限公司等销售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3年1月31日批准)民事**公司人格混乱连带责任判决要点。**公司人员、业务、财务等各方面交叉或混淆,导致其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淆。2。**公司人格混乱,债权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公司对外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XX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机械公司)诉成都XX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工贸公司)拖欠货款成都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机械公司)。,四川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和XX工贸公司具有相同的法人资格,王某、XX工贸公司股东等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在一起,应当予以确认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请示:XX工贸公司支付所欠10916405.71元及利息;XX机械公司、XX公司、王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XX工贸公司、XX机械公司和XX公司辩称,三家公司虽有关联,但并不混淆,XX机械公司和
    2023-05-07
    48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更多>

    #股权纠纷
    相关咨询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
      导读: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一、案情:甲乙丙三人在上海成立一家美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万,三人各出资10万。2008年5月11日,三位股东(作为甲方)与丁(作为乙方)签订公司转让合同书,约定甲方转让美容公司10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一、案情: 甲乙丙三人在上海成立一家美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万,三人各出资10万。2008年5月11日,三位股东(作为甲方)与丁(作为乙方)签订公司转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1、,是股东依法将自己的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2.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
    • 有限公司股东, 撤资纠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8
      有限公司,股东,撤资权股东矛盾冲突经常引发撤资纠纷。《公司法》沿袭了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立法理念,没有规定股东撤资权,法院一般都驳回股东的撤资请求。但是,实践中确实存在不允许撤资即不得救济的司法困境。在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如加入公司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在不影响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行使撤资权。
    • 公司大股东是否有实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公司的最好权利机构是股东会而不是股东,股东通过股东会行驶权利,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法人代表行驶公司法定工作并向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负责, 在股东会中一切事情按照法律程序都是投票表决的,股东会的表决不是按照人数多少而是按照股份比例行使权利的,也就是说控股者拥有最大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贵公司只有两名股东,在公司法程序上没有董事会,股东会就成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A为公
    •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