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是医疗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8:02:55 284 人看过

第一,当医生面对急诊,病危或者重症患者,医院选择拒收从而耽误了最佳的就诊时间或者因为转院不负责采取了不正当的急救方式从而导致病者病情加重或者延误了抢救时间的。

第二,在对患者进行手术过程中,医生开错部位,导致病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加重的或者在手术过程中因为医生的粗心大意而将纱布手术机械等其他异物遗留在了患者体内,导致患者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

第三,在救治过程中对于疑难杂症的患者不经过上一级的指示说明自己擅作主张的或者救治不负责而导致患者的病情没有得到好转反而加重的情况。

第四,在用药过程中,用错药从而导致患者处于危险情况的,又或者对于过敏类药物医务人员没有进行测试就对患者进行使用从而导致患者过敏的。

第五,在药剂方面,医生开错药写错处方,或者取药时医生给错药从而导致患者处于危险情况的。

第六,在手术麻醉过程中,麻醉师麻醉针打错部位的或者用量不合适从而导致患者病情变化的。

第七,在放射或者CT做检查的时候由于医务人员拍错片从而下错诊断的,对患者进行精神刺激,或者检验科查错血的。

第八,医务人员因为自己的玩忽职守造成的一系列医疗事故等其他情况。

一、侵犯患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方面?

患者知情权被剥夺的原因包括很多方面:患者一般由于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患者通常处于弱势、不平等地位。对于需要进行什么检查以及用药、治疗方式,都由医生自我作出单方面决定,患者只有盲目配合或执行,理解不理解,懂不懂都配合医方的治疗。现在人们的心态,只要出现毛病无论大小都喜欢去大医院就医,造成大医院医疗资源相对短缺,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的医生分身无术,超负荷运转,没有闲暇时间向患者解释病情情况、预后、转归、治疗方式、自己注意的事项等问题,导致很多患者对于自己就医治疗的全过程没有足够的了解,病因、病理、治疗方式根本都不了解。

患者的知情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根据我国卫生医疗法律法规,患者是有权了解自己的具体病情、诊断的名称,依据、治疗情况及经过;有权了解医生准备实施的手术方式、风险、适应症、进行什么样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适应症、有什么禁忌症、疗效的评估、治疗的风险、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并发症发生几率、治疗方式的选择、优劣性的对比;患者可以同意或者不同意医生准备所做的检查、治疗方案等等,有权知道保守、手术治疗对比,有权选择治疗方式、对医院的规章制度、诊疗方式进行了解;可以了解自己应当签字的法律后果;有权了解医疗费用具体项目、项目、必要性。

患者对个体的病况和医治方法享有知情权,相应的医师就有对患者详尽告知的责任。即医师有经过患者同意后才可进行有关检查、治疗的责任;并且有回答患者对医治有关疑问的责任;有告知后防止患者发生心理隐患影响的责任。

医师在对患者实行告知的时候,也要注意适度,以防止对患者的疾病医治和恢复减少不良影响为宜。医师可以向患者近亲属或其他联系人介绍病况,这视为对患者知情权维护的延伸。

要保证患者的知情权,除了靠医疗职业加强自律外,更需要制度的保证。立法部分应赶快完善有关的法律规定,政府有关方面也要完善监管办法,加大法律力度。经过加强监管,平衡医患两边的权利责任联系,充足保证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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