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是什么?这些债务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5 11:40:08 158 人看过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方在处理他人事务时,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必须进行管理,且行为人对其管理的事务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同时,管理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以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这些构成要素对于无因管理的成立非常重要。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素包括:

1.管理他人事务:该事务必须是由他人委托或者授权给管理方来处理的。

2.无因管理:管理方在处理他人事务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必须进行管理。所谓他人的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的事务,而非管理人的事物。他人的事务,包括客观的他人事务和主观的他人事务。

二、行为人对其管理的事务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如果管理人依法定或约定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是有法律上义务管理他人事务,不成立无因管理。

三、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即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

无因管理构成要素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人,为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1. 管理他人事务:无因管理的主体必须管理他人事务,即他人需要管理的事情,包括物品、人员、资金等。

2. 有为他人利益免受损失:无因管理的目的在于为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因此管理行为必须能够保护或恢复他人权益。

3. 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无因管理的主体必须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即主观上必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图。

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此外,无因管理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管理行为发生在法律关系发生之前或期间、管理行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

在法律上,无因管理可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如果无因管理符合法律规定,本人不得对抗第三人主张权利,但可以对抗第三人主张自己受到的损害。如果无因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则本人不享有对抗第三人的权利,无因管理人的相对人可以主张其权利。

无因管理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可以保护无因管理人的权益,同时也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人,为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包括: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利益免受损失、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同时,无因管理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法律上,无因管理可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本人不得对抗第三人主张权利,但可以对抗第三人主张自己受到的损害。无因管理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可以保护无因管理人的权益,同时也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1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因管理相关文章
  • 破产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是什么
    按照民法的一般原理,虽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该原则适用于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进行无因管理的情形。第三人虽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但对债务人的财产或事务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该第三人为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负担的债务及所受的损害为共益债权,由债务人的财产中随时支付。但应该注意的是,该无因管理必须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方为共益债权,若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只能作为一般债权而依破产法程序受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
    2023-06-14
    382人看过
  •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二)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三)必须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第九百八十条【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时的法律适用】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一条【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2023-06-13
    441人看过
  •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管理他人事务所谓“事务”,是指为足以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一切事项。凡任何适于为债之客体的一切事项均属之,但单纯的不作为,则不包括在内。凡不适于为债之客体的事项则不适合为管理的事务,包括宗教、道德或习俗的事项、例如为他人祈祷,为他人荐言等;违法行为,例如为保护行窃之人,而藏匿赃物等;须经本人授权方可实施的行为,如公司股东投票等。所谓他人的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的事务,而非管理人的事物。他人的事务,包括客观的他人事务和主观的他人事务。客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依事务的性质,当然属于他人的事务,如为他人所负债务而为清偿。主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事务在性质上与特定人无当然的结合关系,须依管理人的意思以决定是否属于他人事务,或称中性事务,例如购买物品系为他人利益之意思而为,则为他人事务所谓管理他人事务是指实现他人事务的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限于管理行为,如保存行为、改良行为、利用行为等,还可以是处
    2023-06-01
    254人看过
  •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其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管理人受到其他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如何催讨无因管理债务无因管理人向对方请求履行义务时应注意:1.明确请求范围。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A.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必要或有益,应按照管理人支出费用时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个人的意志。B.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C.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2.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所谓妥善管理,从客观上来看,管理要有利于被管理人,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免受损失,
    2023-08-11
    119人看过
  • 无因管理债务是指什么
    无因管理债务是指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管理或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产生的债务称为无因管理债务,无因管理债券的构成要件是:1、管理他人事务,所谓他人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而不是管理人的事务;2、无法律义务,管理人依法或者约定义务管理他人事务,有法律义务管理他人事务,不成立无因管理;3、必须意味着为他人谋利益。一、企业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
    2023-03-06
    246人看过
  • 债务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务的构成要件是: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一、能转让公司债务吗可以转让公司债务,但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原债务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转移债务的行为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的
    2023-03-22
    46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无因管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5
      按照民法的一般原理,虽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该原则适用于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进行无因管理的情形。第三人虽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但对债务人的财产或事务进行 管理或服务的该第三人为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负担的债务及所受的损害为共益债权,由债务人的财产中随时支付。
    •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为他人管理事务是构成无因管理的前提条件,并且是既未受到他人委托又无法律上的规定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的积极行为,如为他人饲养走失的家畜。 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管理人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是无因管理的必要条件。如发洪水时,把别人的家畜赶回自家饲养,并积极去寻找失主。 3、管理人须有如同管理自己财物、事务同样尽心的态度来管理他人的财物
    •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所谓他人的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的事务,而非管理人的事物。他人的事务,包括客观的他人事务和主观的他人事务。 二、行为人对其管理的事务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如果管理人依法定或约定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是有法律上义务管理他人事务,不成立无因管理。 三、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即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
    • 什么是破产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破产债务人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不一定都确定为共益债务。在债务人破产后,由于无因管理人并没有法律上或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债务人的财产受到损失; 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其所支付的费用应当得到补偿。但这种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所产生的; 如果这个费用支出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发生的,虽然也使债务人财产免受损失,无因管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受偿
    • 破产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0
      破产债务人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不一定都确定为共益债务。在债务人破产后,由于无因管理人并没有法律上或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债务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其所支付的费用应当得到补偿。但这种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所产生的;如果这个费用支出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发生的,虽然也使债务人财产免受损失,无因管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