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种类基本包括哪些,债权和物权有哪些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4:33:11 326 人看过

一、债权的种类基本包括哪些

债权的种类基本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1.合同之债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是指达成合意。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2.侵权之债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无因管理之债

4.不当得利之债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债权和物权有哪些区别

债权和物权具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者所行使权利条件不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利益的;而物权是支配权,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同意,即可行使权利。

2.两者所设定的方式不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以按照依自己的意愿,任意设定债权;而物权则是除了法律有规定之外,不许当事人自行创设,也不允许变更物权的具体内容。

3.两者权利性质不相同;债权是相对权,物权是绝对权。

4.权利的客体内容不同;债权客体是为给付,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5.权利的效力不同。物权有排他性,而债权则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性,而债权没有。

6.两者的时效性不同;债权具有时限性,物权没有。

7.转让的限制不同。债权转让有一定限制,而物权的转让是没有限制。

三、破产财产包括债权吗

破产财产包括债权,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3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设立要求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不合理处分其财产或财产权益;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行使期限: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2、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
    2023-08-08
    85人看过
  •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有哪些
    1、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2、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
    2023-03-17
    247人看过
  • 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区别有哪些
    1、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债权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2、两者在产生的原因上存在差别,破产债权除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无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还是聘任工作人员,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费用报酬,都贯穿有破产财产管理人的积极行为在内。而从共益债务的角度来看,则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是增加债务人财产,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给他人造成损失所引发的债务都源于破产财产。一、共益债务包括哪些?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
    2023-02-08
    280人看过
  • 债权包括哪些权利,债权是什么
    债权权利包括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以及债权保护请求权。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权利,债权是相对债务而言的,债权担保方式是保证、抵押、质押以及留置。一、债权包括哪些权利债权包括以下三项权利:1.给付请求权。债权债务关系有效成立后,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实行给付的权利。2.给付受领权。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得的利益。3.债权保护请求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此事实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时会因时效等原因而丧失保护请求权,但在此场合仍对债务人的自愿履行享有受领权。二、债权是什么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
    2023-06-04
    195人看过
  • 主债权的基本信息及债权转让有哪些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债权转让:主债权的转让,是指存在担保等从债的情况下,不改变主合同的内容,主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移转于第三人享有。一、为什么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1、抵押权的不可分性:(1)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抵押权。(2)主债权被分割或部分转让,各债权人可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这两点体现的是债权与抵押权的不可分性。(3)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这一点体现的是债务与抵押权的不可分性。(4)抵押物被分割或部分转让,抵押权人可就分割或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这一点体现的是抵押物本身的不可分性。2
    2023-04-10
    358人看过
  • 抵押权涉及到的债权种类有哪些?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种类如下:1.金钱债权,抵押担保的债权多为金钱债权,并以金融借贷中的金钱债权为典型,但并不以此为限。2.可转化为金钱债权的债权,非金钱债权3.将来债权,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最高额抵押权的设定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通常在其设定时,被担保的债权尚未发生,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必须登记吗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担保债权的必须进行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
    2023-07-08
    470人看过
  • 物权担保和债的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债的担保方式有如下几种:(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担保物权担保范围什么意
    2023-07-29
    234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种类:有哪些特征?
    债权债务关系类型: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2、类型债券和特定债券;3、简单债务和选择债务;4、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5、按份债和连带债;6、主债和从债;7、财产债务和劳务债务;8、一时债务和继续债务;9、无因管理之债;10、不当得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已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可以消灭的。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归还所欠债务是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一种最常见的原因。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的最正常的最常见
    2023-07-11
    58人看过
  • 申报债权包括哪些债务
    债权申报包括的债权有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等。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是否限制有限制。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二、抵押人的权利有哪些?抵押权人的权利有:1、在抵押权人因抵押物受到损害而遭受损失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保全权。具体包括:抵押财产价值减少防止权,恢复价值和增加担保请求权,抵押权人的损害赔偿给付请求权。2、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债务人抗辩权的保留在那些情况适用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
    2023-06-25
    245人看过
  • 债权确认诉讼的基本类型及其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1)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的地位独立于管理人,特别是在重整、和解程序,代表着不同利益。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记载债权的是管理人,而非债务人自身。既然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独立于债务人不全代表债务人,既然允许债务人对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提出自己的异议意见,那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债权异议诉讼。在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提起诉讼中,债务人作为债权异议诉讼的原告,应将受到异议债权的债权人列为被告。如除债务人之外,还有债权人对此也有异议时,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合并审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破产法》25条第7项规定管理人的职权之一是“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债务人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的债权异议诉讼是否由管理人代表进行?如果由管理人代表债务人进行此项诉
    2023-03-16
    209人看过
  • 票据权利的种类包括哪些
    票据权利的种类:票据权利的种类主要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票据法规定持票人最基本的权利是请求付款人按票据金额给付,付款请求权是票据的第一次权利,实践中人们常称此权利为主票据权利。付款人包括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付款人、保付支票的付款人、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等,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关于付款请求权,我们一定要知道其构成要件:第一,持票人持有处在有效期内的票据,其中汇票和本票的有效期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以内;见票付的汇票和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以内;支票自出票日起6个月以内。如果票据已经过了此期限,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便丧失。第二,持票人须将原票据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如果不能提供票据原件的,不能请求付款,付款人也不得付款。第三,持票人只能请求付款人支付票据上确定的金额,付款人须一次性将债务履行完毕,因此,持票人也不得向付款人请求少于票据确定的金额付款。第四,持票人得到付款后,必须
    2023-06-14
    278人看过
  • 监护权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抚养权与监护权有什么区别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
    2023-04-13
    193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具体有哪些种类
    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的核心是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连带关系是连带债务产生的法律依据。所谓连带关系,就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一种法律关系;在该关系中,多数债务人中一人或数人所发生的事项,效力及于全体债务人。因此,连带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中的一人、数人或全部,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每一个债务人都有向债权人全部清偿的义务,而且只要债务没有清偿完毕,则任一个债务人无论是否应债权人的请求清偿过债务,也无论他自己应分担的债务是否履行完毕,对于还没有清偿的债务都有清偿义务。连带债权人对所享有的债权有处分的权利,这里的处分权是对自己所实
    2023-04-26
    419人看过
  • 债权转移形式有哪些种类
    1、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一、在法律中债权债务合同有效吗签署的合同生效后,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成立。因此债权债务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在法律中有效。合同承受的效力为首先在于承受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
    2023-03-14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不能转让合同债权包括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3
      以下合同债权不能转让: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以及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债权人依法转让的必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以进行转让的权利。
    • 哪些是债权类型?债权类型可分为几种?都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什么是债权类型,债权类型根据债权的法律性质,可以把债权划分为未经依法确定的债权和已经依法确定的债权。在此,未经依法确定的债权称为自然债权,已经依法确认的债权成为法定债权。前者如有一方提出异议,将成为有争议的债权,需要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裁判方能确定:后者已经法院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 债权类型根据债权的请求标的,可将债权区分为金钱请求权,即金钱债权和非金钱债权。公司经营中经常发生
    •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及共同特征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性质、特征: 物权--对世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质财富的静态所有关系 债权--对人权,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 物权--是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客体: 物权--物 债权--物、行为、智力成果 内容: 物权--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 债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权能 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
    • 2022年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8
      债权和物权具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者所行使权利条件不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利益的;而物权是支配权,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同意,即可行使权利。 2、两者所设定的方式不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以按照依自己的意愿,任意设定债权;而物权则是除了法律有规定之外,不许当事人自行创设,也不允许变更物权的具体内容。 3、两者权利性质不相同;债权是相对权,物权是绝
    • 哪些债权债务包括权利和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
      下面为大家解答权利和义务包含债权债务吗:债并不只是对金钱的一种权利,之所以有这种观点是中国人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其实债包括很多种类。如侵权之债、违约之债等。通说好象是认为债的标的是债务人。但也有学者认为是一种给付行为。简单的说,债并不只是金钱的关系,是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要求其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