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36:58 291 人看过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否则,如果一级伤残与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区别的话,似乎不公。

根据《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对医疗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不直接向患方赔偿,患方也不能向医务人员索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关文章
  • 抚养权是否可继承精神损害抚慰金?
    遗产的范围内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遗产的范围只包括: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养权是否能够转让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
    2023-07-06
    491人看过
  • 名誉权侵害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名誉权侵害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名誉权侵害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侵犯名誉权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
    2023-04-27
    354人看过
  • 精神抚慰金的定义以及医疗死亡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
    什么是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死亡精神抚慰金计算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
    2023-04-19
    294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关的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六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七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2023-05-06
    327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其他赔偿金的区别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后果;4.侵权机关事后采取弥补措施的有效程度;5.受害人原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在计算抚慰金的金额时应当采用最高赔偿限额的方法。适当限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划定相对统一的客观标准,以防止赔偿义务机关或人民法院滥用自由裁量权,维护法律的公正性。二、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其他赔偿金的区别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其他赔偿金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财产权变化有关,是对受害人受到伤残或死亡后基于收入的减少而给予的财产性质的收入损失的赔偿,而不是补偿,更不是对精神损害的抚慰。精神损害是与财产权变动无关的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基于人身受到伤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而给予的精神抚慰。2.计算方法不同
    2023-06-19
    455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吗?-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吗?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损害赔偿案件中,特别是被害人死亡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死亡赔偿的数额,往往把死亡赔偿金和死者亲属精神抚慰金相混同,认为死亡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判决中仅支持诉讼当事人请求中的一种。大大降低了赔偿数额,没能全面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也不能很好的警示人们珍爱他人生命,尊重他人生活的良好风尚。现将侵权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应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区别,谈一谈个人的意见。一、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定义域不同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损失的赔偿。既是以死者生存能够为家庭收益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支出而能够取得的财产补偿。这种概念的内涵,将死亡赔偿金限定在赔偿权利人的财产损失之内。最早体现在1991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该规定第四条“死亡赔偿
    2023-02-04
    114人看过
  • 离婚应如何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离婚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为: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孕妇出车祸保住孩子但对生活有不利影响孕妇出车祸没保住孩子可以要求赔精神损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导致流产,使孕妇精神上造成极大的痛苦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二、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害是否都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侵权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视情况而定。并不是所有的侵权行为都会有精神损害赔偿,只有造成精神损害的,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
    2023-03-06
    477人看过
  • 内蒙精神损害赔偿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给付
    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根据该起交通事故对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的加害程度、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酌情给付。(一)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00元(含本数,以下类同)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死者近亲属多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精神抚慰金总数50000元以下的金额计算,由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二)当事人身体因伤致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3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并依据相应伤残等级,按照每个级差10%递减计算。(三)当事人身体受到损伤虽未致残,但达到轻微伤、轻伤、重伤损害程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
    2023-06-05
    237人看过
  • 侵害隐私权精神抚慰金标准怎么确定
    一、怎么认定侵犯隐私权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二、侵犯隐私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
    2023-06-07
    53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残疾赔偿金的关系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有人认为:侵权行为受害人取得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就是一种精神损害抚慰金性质的赔偿,故受害人再也不能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对该条规定的片面理解。因为,侵权而致人伤残、死亡,该侵权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精神痛苦也必然远胜于侵权致受害人轻微的人身伤害而感受到的精神痛苦。因此,给受轻伤害的受害人以精神损害赔偿,而不给受重伤害的当事人以精神损害赔偿,显然不符合公正、公平的民法基本准则。至于因侵权行为而死亡、伤残的当事人或其亲属因该侵权行为得到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从本质上讲,应当视为法律对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在受害人未伤残或死亡的情况下可预期利益之保护,不宜将司法机关对受害人该预期利益之保护,
    2023-02-20
    365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金和抚慰金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财产权变化有关,是对受害人受到伤残或死亡后基于收入的减少而给予的财产性质的收入损失的赔偿,而不是补偿,更不是对精神损害的抚慰。精神损害是与财产权变动无关的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基于人身受到伤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而给予的精神抚慰。(二)计算方法不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和第29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期限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该“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该解释还规定了当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年限少于受害人的实际生存年限时,赔偿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在《精神损害赔偿解释》中只是规定了一些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即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
    2023-02-04
    313人看过
  • 哪些情况能够得到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哪些情况能够得到精神损害抚慰金下述情况会得到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面部等外在部位受伤。因为面部等系人身的外在器官,即使受伤轻微,但是它影响着一个人的外在形象,甚至会影响社会对他的评价,这种伤害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无疑是巨大的。因此,即使受害人面部等受伤并没有构成伤残,也可以得到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二)受伤处构成伤残。即受伤的部位构成伤残等级。此时一般按照等级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上海的司法实践,一般情况下是按照级别递增,受害者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为5万元人民币。当然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获得更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案例。另外,交通事故中被告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是否还在民事诉讼中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各地的法院意见不一。上海的司法实践基本是认为,被告人受到了刑事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对受害人精神上进行了弥补,故在民事赔偿中不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义务。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3-05-06
    190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自然人死
    2023-04-26
    102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地位和性质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地位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制度,扩大适用到一切人身伤害领域,并且包括对身体权侵害的领域,建立完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制度,是最高司法机关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功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又对此加以明确。在一般的理解上,抚慰金与精神损害赔偿是同一或者近似的概念,系指对财产权以外之非财产上的损害,即精神上的损害,给付相当金额,以赔偿损害之谓。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精神损害赔偿与抚慰金赔偿并不是完全同一的概念。从精神损害赔偿的结构上分析,它是由精神利益的损害赔偿和抚慰金赔偿这两个部分构成的。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演变历史观察,从它产生的萌芽阶段,就可以发现其分成这两个部分的倾向;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法律文化的发展,终至构成了今日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在结构。精神利益的损害赔偿,主要是对精神性人格权损害的民事救济手段,保护的对象是名誉权、
    2023-02-04
    53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 更多>

    • 刑事被害人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能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1
      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对受害者因犯罪行为受到精神损害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受害者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准(法释[2002]17日)进一步规定刑事案件受害者因犯罪行为受害者的行为受害者提起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查结束后,受害者对受害者受害者
    • 补偿标准营养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营养费要鉴定结论支持。精神损失费要及其严重才有。
    • 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抚慰金的标准与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4
      人身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标准如下: 1、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残或致死的,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予支持。受害人未构成伤残,但面部受伤或受害人为儿童的,可以根据案情适当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参照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具体案情确定。一般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超过5000元,伤残九级的,在5000元至10000元
    • 2019精神损害抚慰金司法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这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不予受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也不受理,明确地说,法院对刑事案件提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请求的,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 人身损害物质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1
      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A.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B.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2)继续给付方式: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