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量刑的一般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7:00:38 102 人看过

量刑一般原则是:

1、罪与罚相适应;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全面考察犯罪情节;

4、除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以外,只能在量刑幅度以内选择适用适当的刑种或者刑度。

一、认罪认罚的律师有必要吗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对新类型、不常见犯罪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罪案件等,也可以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建议,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没有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人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等,在基准刑基础上适当减让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有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综合认罪认罚和其他法定量刑情节,参照相关量刑规范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二、减刑假释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减刑不同于减轻处罚,因为减轻处罚在人民法院判决时适用的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减刑则是在执行原判刑罚过程中,以罪犯在狱中的服刑表现为根据、以法定的减刑条件为准绳,减轻原判刑罚。减刑的结果,必然直接导致原判刑罚的变更执行。既可引起刑罚执行在刑种上的变化,如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也可引起刑罚执行在同一刑种内的由重变轻、由长变短,如有期徒刑的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是依照法律特别规定按期进行的减刑,虽然减刑的结果也会直接导致刑罚执行在刑种上的变化,但终究与其他刑种的减刑有区别,其区别就在于其他刑种的减刑没有规定罪犯必须服满一定的刑期。所谓假释,也称假出狱,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将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项制度。

三、刑事案件是如何定罪量刑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防犯罪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一)罪责自负原则1、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含义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2、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并要求主客观两方面的有机统一。即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被告人,在其故意或者过失危害社会的心理支配下,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严重威胁或已经造成现实的侵害。如果缺少主观或者客观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条件,犯罪就不能成立,不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对单位犯罪原则是什么根据刑法规定,对单位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的原则,即单
    2023-08-18
    267人看过
  • 比例原则是刑法的量刑原则吗?
    一、就目前来讲还不是。不过学术界有关于学者尝试将此原则在刑法量刑中适用的探讨。比例原则是许多国家行政法上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学界通说认为,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行政法中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二、原则1、适当性原则又称为妥当性原则、妥适性原则、适合性原则,是指所采行的措施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达成并且是正确的手段。也就是说,在目的———手段的关系上,必须是适当的。这个原则是一个“目的导向”的要求。通说认为,即使只有部分有助于目的之达成,即不违反适当性原则。并且这个最低标准不是以客观结果为依据的,而是以措施作出时有权机关是否考虑到相关目的为准。在行政实践中,任何一个措施都“多多少少”会有助于达成目的,因此本原则实际很少起作用。这也是比例原则“三分法”受到非议的原因所
    2023-03-22
    333人看过
  • 自首量刑是怎样的一种原则?
    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自首后可以减刑吗自首后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 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行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减轻处罚。二、什么行为算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
    2023-03-30
    305人看过
  •  甲卡西酮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这段内容讲述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卡西酮的行为会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并且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情节严重的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卡西酮,达到法定重量的,将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具体量刑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 何 判 断 甲 卡 西 酮 走 私 、 贩 卖 、 运 输 、 制 造 是 否 构 成 毒 品 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均构成毒品罪。甲卡西酮作为一种合成毒
    2023-09-05
    156人看过
  • 防卫过当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防卫过当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要分情况:如果经依法鉴定为轻伤,但情节较轻,结果不是非常严重,在积极赔偿或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即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能积极赔偿或取得被害人谅解,即构成防卫过当,在具体罪名上是故意伤害,在量刑上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或者缓刑。赔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民事赔偿标准,按照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依照残疾等级确定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再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协商确定;另外一种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按照被害人的直接损失赔偿。防卫过当的量刑标准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1)防卫行为的起因;(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在处理时应当正确适用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依法酌
    2023-07-12
    345人看过
  • 一般数量限制原则解读
    对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限制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内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事先地或随机地,一般地或个别地予以限制,例如,限定本年度只进口1000辆小轿车。数量限制措施与关税都可以对货物的进出口产生阻碍作用,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程度并不相同。如果把关税比作门槛的话,那么数量限制措施就可以比作围墙:关税可以增加进出口商品的成本,从而增大货物进出口的阻力,以达到减少商品进出口数量的目的;而配额、许可证等数量限制措施则可以将货物彻底挡在关境内、外。从经济学角度看,关税只是扭曲了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数量限制措施则可以根本切断本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例如,在轿车进口关税税率确定的情况下,国内市场对轿车需求的增加不会马上引起国内轿车产量的增加或价格的变化,但会引起轿车进口数量的增加;而在采取数量限制措施的情况下,国内需求的增长并不能使得国外的轿车进入本国市场,而只能引起国产轿车价格的增长。在实践中,最常采用的
    2023-06-05
    283人看过
  • 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哪些要点
    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以下四点:1、以犯罪事实为主。犯罪人自首可以结束对社会的持续危害,但对社会的损害不会因自首而消除。犯罪人自首,只表明对自己犯罪行的态度,不会改变原来的犯罪事实。因此,法官在决定量刑自首的犯罪分子时,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根据自首罪行的严重程度,制定刑罚范围,然后结合自首的宽大情节,掌握程度,严格宽大适度,不浪费;2、具体考虑自首。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悔悟的时间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和对社会危害的持续状态。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后的认罪、悔改和悔改是自首动机的三个要素。如果悔改态度好,自首也说明了悔改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3、解释罪行。告知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投案人是否真心悔悟;4、犯罪分子是否主动表现。审判人员在量刑时必须注意这四个情节。一、肇事逃逸自首的期限是否有规定1、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没
    2023-06-24
    51人看过
  • 有关定罪与量刑原则的准则是什么?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定罪量刑的基准第十一条【量刑基准】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第十二条【量刑基准的确定】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
    2023-07-13
    329人看过
  • 量刑是什么意思,量刑的原则具体有哪些
    量刑是什么意思量刑,即刑罚裁量,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法裁量决定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量刑作为一种刑事司法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决定是否对犯罪人判处刑罚。量刑的基础是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所以,量刑首先要解决是否有必要对犯罪人判处刑罚的问题。2、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罚和多重的刑罚。3、决定对犯罪人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4、将数个宣告刑合并为执行刑。量刑与定罪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中两个紧密相联的重要部分,定罪是量刑的必要前提,量刑是定罪的必然归宿。没有定罪,量刑无从谈起;定罪不准,量刑必然不当。前者运用的是犯罪构成理论,后者适用的是量刑原则。准确定罪,适当量刑,是正确适用《刑法》的必然要求。入户盗窃未果属于未遂吗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或者处罚轻重的指导思想和准则。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
    2023-03-02
    500人看过
  • 行为人退赃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一、行为人退赃的量刑原则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2023-06-18
    453人看过
  •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通常如下:1、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本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1、伪造货币集团的主要分子。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伪造人民币,总面值在15000元以上或者货币数量在1500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特别巨大的金额。伪造货币罪怎么判伪造货币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2023-07-02
    65人看过
  • 一般累犯的刑事处罚原则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一般累犯的处罚原则如下:对于我国的一般累犯的处罚原则可依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对累犯裁量刑罚,确定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一方面,对于累犯应当比照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他犯罪人进行从重处罚。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虽然我国刑法并未明文规定对于累犯应当比照不构成累犯者从重处罚,但基于刑法设置累犯制度的宗旨和累犯制度的基本精神,这应是对于累犯采用从重处罚原则,以解决其刑事责任所须遵循的基本立法精神。另
    2023-02-21
    192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损益相抵原则,就是根据受害者一方的实际受损的数额确定赔偿数额,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一、财产侵权几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侵权财产性损失是指侵害权利人的财产或人身权益而造成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侵权财产损害的赔偿一般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标准。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怎么去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怎么去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进行递进式计算确定:1、权利人损失: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侵权人获益: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参照许可费: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
    2023-06-28
    274人看过
  • 不良贷款清收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一、不良贷款清收的一般原则是什么(一)降存量1、加强银法沟通。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沟通,建立联动机制,以促使对诉讼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尤其是已进入执行程序且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到快速有效解决,提高执行力度、打击力度,将资产损失降至最低。2、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不良贷款清收责任,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网点、岗位、人员;大额不良贷款实行集中管理和清收,高管人员分别认领并组织清收;对违规造成的不良贷款实行责任清收,对责任人采取停职、下岗、停岗等方式落实清收责任。3、多措并举清收。一是通过成立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部门,由专人负责不良贷款清收,提高清收效率。二是委托清收。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代理公司对部分不良贷款进行专项清收。三是外拓清收。通过聘请外部专业培训团队对客户经理进行培训,并采取外拓实战清收的方式将所学技能技巧运用到实践中。四是打包转让清收。将不良资产打包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借
    2023-06-08
    7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防犯罪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包括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两个方面,前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后者从微观角度出发。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减... 更多>

    #预防犯罪
    相关咨询
    • 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以犯罪事实为根据还是犯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2
      根据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根据这一规定,量刑原则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这一量刑原则,是由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部分内容组成,包括了量刑的两项基本准则,是我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法制原则在量刑上的具体化。 现不知你这边是涉嫌触犯哪一罪名和案情,无法
    •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犯罪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应当以什么原则定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本身固有的、带有全局性的、根本性意义的原则,是在制定刑法和适用刑法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我国刑法确立了三大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即什么行为是犯罪?犯何罪?处何刑?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该原则的确立,大大限制了法官在定罪和量刑上的随意性,有效地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离婚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离婚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样的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
      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特殊情况下则实行“被告就原告”的原则。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
    • 什么是“刑罚裁量原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5
      以犯罪事实为基础的原则补充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基础或依据。没有犯罪事实,就不能成立犯罪,更不能成立量刑。实行量刑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必须做到:(1)查明犯罪事实;(2)确定犯罪性质;(3)分析犯罪情节;(4)判断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根据刑法原则的补充(1)根据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规定的量刑幅度,选择与犯罪分子犯罪相适应的刑种和刑期。(2)根据刑法总则关于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则,决定是否从重、从轻、减
    • 刑事诉讼法中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刑事案件适用什么原则量刑的标准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3
      主要有1.从旧原则2.从新原则3.从旧兼从轻原则4.从新兼从轻原则我国规定:总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简单地说,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新法规定是犯罪,旧法规定不是犯罪,从旧法;新法重,旧法轻,从旧法;新法轻,旧法重,从新法。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