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的内容有:
1.在行使方式上,要求“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即视为解除合同;
2.在行为性质上,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仅是一项权利,并非遇所有合同就必须解除;在权利救济通径上,相对人对管理人随意解除合同的行为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按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二、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
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主要包含以下七个步骤:
1.破产的申请;
2.立案审查;
3.案件受理;
4.案件受理后债权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
6.破产和解;
7.企业整顿,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最终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三、解除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解除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1.撤销权适用于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解除权适用于合同(双方行为)。
2.撤销权行使后,被撤销的法律关系自始消灭;解除权行使后,合同效力原则上自始消灭,但也可以自解除之日起消灭。
3.撤销权是形成权,宜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4.撤销权为法定,解除权分为法定和意定两种。
5.撤销权分为单纯形成权和形成诉权;解除权原则上是单纯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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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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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股权质押解除的相关内容是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6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于债权,即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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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别除权内容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3破产别除权的具体范围是破产财产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适用于对破产财产享有担保权的人。别除权基于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而产生,在司法实践中,担保物权是其最重要的基础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