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立案标准法条有明确规定,包括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等行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
对于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法条有明确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q
ot;严重不负责任&q
ot;: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q
ot;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q
ot;,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中,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定义是指在医疗事故中,造成患者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后果。这一定义表明,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出现了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并且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立案标准法条的规定,具有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情形之一的,都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范畴。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定义是指在医疗事故中,造成患者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后果。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一定要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避免可能构成的医疗事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标准
23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医疗事故罪量刑标准
377人看过
-
医疗事故案的立案标准
49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
2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
37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最新立案标准
47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医疗事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28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对于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法条有明确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
-
医疗事故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0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诊察死亡或严重损害诊察健康的,应立案起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1)擅自退休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者进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试验性治疗的;(4)严重违反检查、审查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品、医疗器械的;(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正常的;(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本条规定的严重损
-
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医疗事故罪量刑标准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5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行为。处理医疗事故罪主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严重不负责任,二是严重损害患者健康。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以下七种情况:(一)擅自离职;(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患者实施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检查和审查制度的;(五)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明确规定的诊疗技
-
贵州市医疗事故案件立案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
医疗事故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在立法上加强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司法诉讼的衔接,完善医疗事故犯罪的诉讼机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不应将卫生行政部门的鉴定和处理作为所有医疗事故案件的必经程序,更不应将其作为立案的先决条件。 是否有必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应享有主动权和机动权,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决定。对于擅离职守、见死不救等严重医疗责任事故,公安机关有权依照刑诉法进行立案、侦查和鉴定。有犯罪嫌疑的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不构成犯罪的,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