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1:01:49 436 人看过

一、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

房屋的交付以交钥匙的时候为准。购房合同约定的日期并不一定是实际的交付日期。实践中有各种情况可能会使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履行,如开发商不能按期办理各种验收手续等,因此,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日期不能视为交付日期,应以实际的交付日期为准。

二、房产交付期限应该怎么样约定

房产交付期限存在两种,第一是房产是否具备交付条件,通常约定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相关的设施设备铺设到位,达到正常使用条件时方可交付房屋;第二是房产交付的确定期限。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三、在房屋交付时发展商应提交哪些文件

在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3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房屋交付通知书是什么
    一、房屋交付通知书是什么交房通知书是由开发商寄出,用来通知业主进行交房活动的书面材料。作为通知材料,它一定得是书面形式的,并且为了保险起见,通常由邮政负责寄送。这是一份正式的申明,若业主没有按照交房通知书上的指定日期和地点前往进行交房事宜,也没有及时和该房地产开发商联系,那么超过一定期限将会视为自动收房,物业费用也自交房日起产生,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交房通知书还有一项作用是证明作用,白纸黑字注明的内容可便于以后当业主与开发商产生费用等其他问题纠纷时的证据。二、业主收房验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2、检查墙体是否完好包括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空鼓、是否有裂缝,乐居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
    2023-04-13
    247人看过
  • 不动产交付方式有哪些,不动产交付是以什么为准
    一、不动产交付方式有哪些不动产的交付方式只有登记这一种办法,而动产交付方式一般有习惯交付、转移占有交付和法定登记交付这三种。1.习惯交付。对于房屋的交付,可以领取钥匙、交房通知或者在交房通知上签字为表现形式;对于土地的交付,可以实地踏勘土地,验收用地图红线坐标各拐点,核定土地面积无疑后签字确认或者在土地登记时经四邻指界无异后,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为表现形式。2.转移占有交付。对于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交付使用。转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法律行为将其占有物交付与他人,受让人因此而取得占有。3.法定登记交付。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之所以要公示,是因为物权具有绝对的排他性效力。二、不动产交付是以什么为准不动产交付以登记为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登记,才正式发生效力;如果没有的登记,不具备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没有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会影响合同效
    2023-05-06
    341人看过
  • 交付房屋行为该如何认定
    交付房屋行为的认定是:以书面交房通知交付使用递交钥匙为准。开发商应当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一、商品房交房得要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交房得要具备的条件是:1、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2、房产项目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房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4、房产项目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二、合同毁损购买的房子有何风险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前毁损的风险由售房者承担,交付后毁损的风险由购房者承担。房屋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开发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购房者承担。三、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东西交房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五证两书一表,五证就
    2023-06-24
    135人看过
  • 能否以物业管理费未交为由拒绝房屋交付?
    物业不可以以不交物业管理费拒绝交房。在以下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2、将房屋出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态度差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不交物业费是不可以的。(一)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二)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六条交房条件成就后,房产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向业主发书面通知,且在业主请求交付房屋时,设定预交前期物业费作为交付房屋钥匙条件,最终导致交房未成,房产公司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逾期交房违约金应自交房次日起算。
    2023-07-11
    405人看过
  • 了解房屋交付的标准和要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复核以下条件的,才可以向购房人交付:1、(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明确交房条件现在不少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房屋验收的合格标准大都很含混,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哪些地方验收合格?经哪里验收合格?因此,开发商完全可以蒙混过关。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该要求开发商对此条款进行更加明确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
    2023-07-04
    277人看过
  • 房屋未交付可以交契税吗
    一般交契税是在房屋备案或者交房的时候才缴纳。因为房屋契税是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房屋还没有交付变更就交契税是不合理的。一、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
    2023-02-18
    205人看过
  • 车辆以交付为基准还是登记为基准?
    机动车,是一种特殊的动产,以交付为准。虽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机动车进行了强制登记。但是,公安机关的机动车强制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并不是《民法典》规定的物权登记。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对于普通动产来说,物权归属采取“交付主义”,即,动产的交付意味着物权的设立或转移,但对于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需要登记公示的特殊动产来说,交付行为虽然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未经登记公示,物权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而言,不能对抗的是第三人的物权,而非债权)。车辆所有权是登记为准吗以登记行为确定车辆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
    2023-07-11
    168人看过
  • 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规范
    1、如果质量不达标,可以要求退房:根据相关规定,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购房者可以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2、如果质量还能忍,要求开发商修复或赔偿: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房屋交付时应到达什么标准房屋交付时应达到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时所应达到的状态。其内容可以包罗万象,质量、环境、配套、装修、品牌、型号,都可以自由约定。交付时买受人据此进行查验,未按标准履行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对达不到交付标准但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可以通过违约责任来解决。现实中大量的交付纠纷,并不是由于不符合交付条件,而是对是否符合交付标准存在争议。本来可以
    2023-07-04
    382人看过
  • 房屋交付的注意事项及具体交付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接收入住通知书通常,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为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时间、交纳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查收,不要错过收楼日期。第二步查看资料确保房屋符合交付条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房环节中最应该留心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购房者有权拒收。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3.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
    2023-04-17
    86人看过
  •  房屋交付所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房屋交付条件,购房人需要确保建设工程的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已经完成,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提供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提供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合格文件,提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经过建设工程验收,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上述房屋交付条件,可以完成以下要求:1.确保建设工程的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已经完成。2.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提供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提供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合格文件。5.提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经过建设工程验收,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交付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和资料?根据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交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2023-11-16
    212人看过
  • 房屋购销合同中房屋交付时间是什么
    房屋购销合同中房屋交付时间以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为准,如果交付期限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可以随时履行,出卖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
    2023-03-22
    429人看过
  • 2年期房屋首付款交付日期是什么?
    2年期房缴纳首付的时间是购房人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房子,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天内需要缴纳首付,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认购协议也就作废了。如果申请的是按揭买房,需要购房人交齐按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然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在银行审批合格之后,需要签订《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便可放下,贷款放下后的一个月,就要开始月供。签合同收房的时候,期房的首付款应该是在交了定金之后,房产下来,开发商交房的时候,就应该缴纳首付款了。2年期房要交首付吗两年期房一般在签订认购书的15天内交首付。首付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的款项,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签订认购协议书或者直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首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
    2023-06-30
    447人看过
  • 我国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一、基坑支护验收标准基坑支护验收标准:1、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2、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与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基坑支护竣工在验收合格后才可交付使用,对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基坑支护,不得交付使用。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符合
    2023-03-11
    235人看过
  • 延期交付的房屋质量标准是如何的
    房屋结构结构是房屋的骨架,其质量好坏至关重要,但实践中却因其验收的难度而购房者所忽视或放弃。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楼宇结构工程的验收报告,注意报告标明的质量等级是合格还是优良、优质;如果是不合格,说明该房屋不能居住。如有可能,购房者还应了解钢材的材质、规格、水泥的标号,木材的等级及砖块的宽实等。此外,还需把握以下几点:——是否有钢筋外露;——墙壁是否有裂缝,墙面是否渗水;——承重墙、梁、柱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平面布局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房间的面积、跨度、长宽是否合理;卧室、起居室、门厅、厨房、卫生间、储藏间布局是否合理;门窗位置、生活动力结的设置是否过于曲折,是否影响家具的摆放。层高住宅层高较理想的高度应在2.8米-3.2米之间。层高过低就会给人压抑感,通风、采光也受影响;层高过高固然舒适,但建设成本和土地成本都高,房价也会相应提高。
    2023-04-30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交付以哪些为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7
      商品房交付以书面交房通知交付使用递交钥匙为准。开发商应当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关于商品房交付以哪些为准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房产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应以什么方式交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5
      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2、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3、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 4、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住宅使用说明书》; 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
    • 房屋交付使用是转移还是以约定为准?房屋交付使用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出卖人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买受人“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
    • 房屋交付时应到达什么标准 ?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2
      房屋交付时应达到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时所应达到的状态。其内容可以包罗万象,质量、环境、配套、装修、品牌、型号,都可以自由约定。交付时买受人据此进行查验,未按标准履行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对达不到交付标准但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可以通过违约责任来解决。
    •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才能视为已交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房屋买卖合同在如下情况视为“房屋交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商品房买受人承担;商品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商品房买受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