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6:20:55 323 人看过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一、施工单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哪些

施工单位不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公司转移财产罪的认定

我国没有转移公司财产罪,与之相关的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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