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有哪些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8:25:54 95 人看过

商标复审有以下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或者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有以上情况之一的,经过审查,发现符合情况的,法院应该予以受理,当事人也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商标复审是对商标有人提起质疑的时候进行的,是对审核商标出错的一种救济方式,同时也是保障商业稳定的一种手段,而且能有效的保护权利人的权力。

一、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弄?

商标驳回复审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评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2、复审申请人应当为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

3、商标驳回复审应当在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二、商标局可以作出无效宣告吗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可知,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包括两种,一是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二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所以,商标局可以作出无效宣告。

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如下:

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是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四是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复审相关文章
  •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
    商标许可其实也就是商标使用许可,即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但根据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同,商标许可的类型也就不一样。那到底我国法律规定的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的商标使用规定。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企业可考虑从下述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之一: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
    2023-04-27
    70人看过
  • 复审决定的类型
    复审决定有以下三种类型:(1)复审请求的理由不成立,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2)复审请求的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3)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上述第(2)种类型包括下列情形:(i)驳回决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ii)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的;(iii)审查违反法定程序,例如,驳回决定以申请人放弃的申请文本或者不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依据,在审查程序中没有给予申请人针对驳回决定所采用的理由、证据或者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驳回决定没有评价申请人所提交的与驳回理由有关的证据等,以致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iv)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2023-04-23
    475人看过
  • 什么是商标争议,商标争议有哪些类型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或者驰名商标权利人因某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分类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发生在两个使用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之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从注册之日起算的5年的争议期。2、商标争议是由于商标注册违反了注册商标依法所要求的禁止性规范,或者注册申请人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注册所引起的争议。所谓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范主要是指如商标图案不具备显著性、违反公序良俗或善良风尚等。对于第二类商标争议,我国《商标法》上没有规定提出商标争议的期限。这就是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可提出商标争议。
    2023-06-01
    156人看过
  • 审计证据分类有哪些类型
    一、审计证据的类型结合审计具体目标阐述审计证据按其存在形式(或称按其外形特征)的分类,即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1、实物证据。在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首先考虑通过清查、监督或参与盘点来取得实物证据以证明它们是否存在。2、书面证据。审查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各种明细项目表、各种合同、会议记录和文件、函件、通知书、报告书、声明书、程序手册等。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收集的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一种证据。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基本上都以书面证据为基础。3、口头证据。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往往要就以下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1)被审事项发生时的实况;(2)对特别事项的处理过程;(3)采用特别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理由;(4)对舞弊事实的追溯调查;(5)可能事项的意见或态度等等。通常,口头证据本身不能完全证明事实的真相,因为被调查或询问人可能有意
    2023-06-07
    359人看过
  • 有哪些商标复审的情况
    商标复审的情形有: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商标注册无效补正程序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无效该注册商标,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无效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商标局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商标注
    2023-04-04
    72人看过
  • 商标30类复审要多久
    当事人应按商标法的规定,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材料。在驳回复审申请书中,当事人应当明确提出复审的请求,提供有关事实和证据,并陈述国家商标局对注册申请驳回不成立的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申请,经形式审查(如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受理,如材料不足将要求限期补齐),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申请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申请,并对商标局驳回决定的合法性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议。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由于不涉及当事人质证问题,故商标评审委员会一般不适用公开评审程序。经审查评议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其做出的决定书面通知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应予以初步审定的商标,即移交国家商标局办理初步审定并公告。如当事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
    2023-03-15
    307人看过
  • 商标驳回有哪些复审材料
    商标驳回的复审材料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企业简介;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等。商标驳回复审有什么规定?商标驳回复审的法律规定可参考《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
    2023-08-13
    301人看过
  • 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有什么区别?服务商标有哪些类型
    一、商品商标的相关概述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过去的商标法只保护商品商标,根据商标所有人所处的位置不同,可以将商品商标进一步区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二、服务商标的相关概述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亦称服务标记。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在经济活动中,有些企业的产品不是作为有形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而是作为某种商业性质的服务项目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如旅游服务、修理服务、保
    2023-03-02
    85人看过
  • 商标驳回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类型
    一、商标驳回是什么意思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二、商标驳回的类型有哪些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指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1、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2、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3、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4、商标局异议裁定;5、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6、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三、商标驳回复审如何申请?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
    2023-04-27
    474人看过
  • 商标无效宣告的赔偿类型有哪些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一、法律依据《注册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
    2023-02-23
    425人看过
  • 商标驳回和商标复审的意义有哪些
    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商标权能否确立。然而,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正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就决定了商标局的审查员在实质审查工作不可能保证判断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说难免会出现工作上的瑕疵。特别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这种个案情况的特殊性,使申请人不可能在申请书中全面反映其申请的客观情况,只有在被驳回以后,才有机会向商标评审机关全面提供。因此,审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商标注册的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商标申请人的利益。为了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商标法》设置了驳回复审的救济程序。驳回商标复审具
    2023-08-05
    115人看过
  • 审判回避制度有哪些类型
    在诉讼法学理论上,回避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划分,但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是根据其实施方式的不同进行的划分,即将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这种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公安司法人员的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意识,消除可能导致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的人为因素,使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公安司法人员自觉退出诉讼活动。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安司法人员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充分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利。按照我国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因而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一样,在刑事诉
    2023-06-14
    404人看过
  • 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有哪些类型
    一、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2023-03-23
    392人看过
  • 商标侵权有哪些类型?商标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七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未经授权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或者销售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后的商品重新投放市场。故意为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2)赔偿损失。行政责任(1)停止侵权,包括命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或者销毁侵权商品;没收或者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货物、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2)罚款3。刑事责任下列情形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2023-05-07
    476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 商标复审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更多>

    #商标复审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商标复审, 以及商标复审的类型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商标复审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一、商标复审的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 商标争议有哪些类型, 商标争议类型主要分为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8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商标争议可以分二类: 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
    • 商标复审主要包括什么类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2
      商标复审的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 服务商标是哪些?服务商标有那些类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它一旦被服务企业所注册,该企业也就拥有了对该服务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
    • 商标驳回复审的类型及其法律依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29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