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24:54 319 人看过

可以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有: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一、离婚案件规定向他人转移财产有什么法律责任

离婚前擅自转移财产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不离婚可不可以分割财产

一般不离婚是不能分割财产的,只有离婚时才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不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0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婚姻存续中财产分割要满足说明条件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2、“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夫妻不得串通,故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使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为另一方个人的财产,以此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二、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哪些约定无效?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
    2023-06-24
    67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能否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一、不离婚夫妻可不可以办理析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可以析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二、不离婚不分财产怎么分割不离婚一般是不可以分割财产的,但是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2023-03-30
    479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共同财产的认定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2、生产、经营的收益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4、继承或赠
    2023-07-02
    219人看过
  • 财产分割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之后才能处分。但法定原因出现时,夫妻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可以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公证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是个人所有,但是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如果是法定的个人财产,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去公证处公证;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后到公证处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
    2023-07-02
    123人看过
  • 婚姻存续的财产分割可以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婚姻存续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一般而言,婚姻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作为附条件的,但法律未禁止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财产问题自愿达成某种协议。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对这种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和效力,目前审判实务上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主要焦点在于在我国实行夫妻法定共同财产制的模式下,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这种协议,客观上无法实际履行,因为,就夫妻财产的归属而言,夫妻是一体的,在双方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支持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相应的财产,并不改变夫妻共同
    2023-07-25
    443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遗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婚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协议除外。一、离婚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离婚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对这段婚姻涉及到的财产的一个结算,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各项财产都离不开相互之间的支持,而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有一些具体的特殊情况,婚前财产的处理会存在些许的不同。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应当分割。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的房产,若明确赠与双方,即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分割。二、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取财产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以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区别婚前财产是指结婚登记前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夫妻一方的婚前财
    2023-03-31
    219人看过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般是不会进行财产分割的,除非出现一方在婚内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况,那么被侵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夫妻财产分割原则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
    2023-08-02
    150人看过
  • 婚姻续存中,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汽车、房产以及实际所有的其他财产进行控制,并单方使用,又不能说明合理用途,该行为属于严重侵犯配偶享有的共同财产权益,构成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或起诉离婚后,不可能继续共同生活,一方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具体分割时既要考虑一方过错,也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2023-07-15
    222人看过
  • 夫妻在婚姻存续关系中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
    2023-04-04
    306人看过
  • 婚姻续存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婚姻续存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允许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一、没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没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不离婚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啊不离婚的情况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三、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该怎
    2023-03-19
    238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否能够请求分割
    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的情况: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只要在婚内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情况,当事人就可申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处理方式: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分割,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
    2023-08-14
    240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如何为夫妻共同财产加名?
    在婚姻期间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如何加名字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分为下列情况: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办理流程是: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3、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办理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2、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2023-08-12
    105人看过
  •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时间的限定,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而且还要是所有权范围内的。
    2023-06-04
    169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算作个人所有?
    婚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5、一方专用生活用品;6、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需要满足如下法定情形:1、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转移财产,或非法增加共同债务等行为,或另一方不同意支付;2、夫妻一方或由其扶养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的相关医疗费用;3、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7-02
    6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法律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0
      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证据哪些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9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
    • 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原则上不予分割。但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情形下,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婚姻存续的财产分别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29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定好分别所有的,即在约定财产制下,才有协商是否能多给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可能;如果夫妻财产是采用法定财产共同制或者约定财产共同制,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2)必须明确约定是分别所有。依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内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 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离婚时的财产划分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5
      个人财产:(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