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代理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0:00:42 203 人看过

商事代理指的是代理商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卖或买或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的经营活动。商事代理主要适用于:

1、代理各种商事行为。例如,代理买卖、租赁、借贷、承揽、运输等;

2、代理某种服务行为。例如,为法人的成立、变更、撤销代理进行登记,代替办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代替缴纳税金、专利维持费、商标注册费,代买让券、债券、代理保险等。

一、代理人能签合同?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是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合同的,仍以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被代理人)有效。

二、妻子代替丈夫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妻子代替丈夫签的合同,经丈夫授权或者追认的,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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