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8:42:44 101 人看过

股东的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的区别如下:

1、依据不同。

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

3、诉权不同。

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

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

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

7、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

8、诉讼判决结果的约束力不同。

一、民事诉讼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是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存在着以下区别:

1、审级不同。

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

2、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

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起诉权,二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3、任务不同。

第二审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审程序的相同任务――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纷以外,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一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

4、适用的程序不同。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中没有规定的,应适用普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

5、审理期限不同。

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6、裁判的效力不同。

二审法院对第二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立即生效,为终审判决;而一审案件的裁判有生效与不生效之分,允许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

二、中止诉讼和中止审理的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刑事辩护代理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辩护代理之间的区别如下: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3、适用范围不同。

4、诉讼任务不同。

5、权限范围不同。

6、权利内容不同。

7、活动名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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