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保险:交强险相关知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0 12:10:06 374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相关政策规定如下: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提供机动车的详细信息,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在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保险公司也不得解除合同。如果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投保人,并在5日内解除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相关政策规定如下:1、在投保人购买保险时,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关于机动车的详细信息,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以及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以及身份证或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此外,投保人还需要提供关于机动车在过去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其他根据保监会规定需要告知的事项。2、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3、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4、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5、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6、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交强险政策规定

交强险政策规定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购买机动车时,需要购买交强险的一种保险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为其机动车的交强险办理保险,并随车携带保险单。

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对交强险的保险费用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条例规定,交强险的保险费用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且保险费用应当随车携带。

然而,一些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了节省保险费用,采取了一些违法行为。例如,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保险单、不按时进行交强险的定期检查等。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对于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保险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改正。对于未按时进行交强险的定期检查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交强险政策规定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购买机动车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对交强险的保险费用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条例规定,交强险的保险费用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且保险费用应当随车携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强险相关文章
  • 【保险常识】为什么要实行交强险制度
    交强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目前现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在现实中商业三责险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没有保险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2023-04-23
    74人看过
  • 交通强制保险不是强制车主买险
    交通强制保险不是强制车主买险——揭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直属支公司某业务员卑劣销售车险手段2007年底我购买了一辆牌号为沪G×××××帕萨特轿车。日前,为了车辆续保的事,遇到了一些烦心事,从中看到了一些保险销售员的卑劣手段,现公之于众,望车友引以为戒。事情经过:2008年12月16日本人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沪G×××××帕萨特轿车办理保险时,发现系统中显示该车辆已经在其它保险机构办理了同类的保险,致使投保业务不能办理。由于本人未委托任何人办理车辆保险业务,所以向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投诉,经查发现200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直属支公司某业务员,在未经本人同意或授权,也未见本人身份证件、车辆行驶证影印件和本人签署的机动车保险投保单的情况下,擅自为本人持有的帕萨特轿车,出具了保险单号:PDAA200831009309013478的交
    2023-04-23
    290人看过
  • 保险合同变更相关知识
    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主体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以及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同,变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规定也不相同。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如在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将保险合同一并转让给新的财产受让人。《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
    2023-06-08
    498人看过
  • 保险理赔:交强险的相关问题与解答
    交强险的赔付限额: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2、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注意事项有:1、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2、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3、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和交强险有关的注意事项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
    2023-07-17
    347人看过
  • 相关车主保险理赔的知识
    车主最关心的问题集中在险种选择、理赔程序以及投保方式的选择上,现在将专家意见建议整理如下,希望对车主们投保车险和理赔有所帮助。问题一:如果在偏远地方出险后无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该怎么做?保险公司规定48小时内报案,如无法及时报案,最好及时保留现场证据。问题二:如果车祸中涉及第三方人员受伤,保险代理公司是否能代办理赔?当车辆出险涉及第三方人员受伤时,涉及车祸事故责任鉴定,而且受伤人员的赔付金额的鉴定过程相当复杂,所以保险代理公司无法全程代办理赔,只能提供必要的协助,出险人必须全程参与事故处理。问题三:车辆遇险,如不涉及人伤,那么该按什么程序来处理?步骤1:找出随身携带的保险卡,按保险卡上的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有路损(物损)或人伤、或较严重车辆损坏时,或车险双车或多车事故,都应报交警,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步骤2:车辆遇险报案后,保险公司接案人员会告之客户是否需要定损员出现场,如需出现场
    2023-04-23
    229人看过
  • 社会保险有哪些相关知识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对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的历史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二战是个分水岭。总的来说,二战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项目、覆盖率和保障的水平
    2023-05-08
    412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强险
    词条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交强险
    相关咨询
    • 未取得驾驶证交强险应当赔偿的相关知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3
      从交强险的立法意图上来讲,国家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对车辆这种高危工具给第三者造成的是损害及时进行救济,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以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关于未取得驾驶证交强险应当赔偿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
    • 交强险保险人可以代交强制保险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5
      您可以参考:可以找他人代缴交强险,车主自己投保,只须带齐车主身份证(如果是企业车就要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证书就可以办理。而找他人代缴,除了上述的这些之外,还需要代理缴费人的身份证件。目前缴纳交强险的方式主要有这三种: 1、直接找保险公司:最低享受7折优惠,交强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无任何优惠。 2、找车险代理机构:如汽修厂、养护店,或者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商业险优惠幅度
    • 划痕险相关知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1.关于划痕险理赔这里有一些需要知道的重要常识,首先划痕险的保险费不会很高,一般在几百元左右 2.其次它的保障内容主要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要注意这里的划痕一定要是人为的。还有划痕险的保险范围包括有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 3.另外在划痕险的赔付过程之中,由于划痕险理赔具有“赔付免现场”和“不需要给出划痕理由”的两大特点,因此划痕险的赔付率相对于其他车险来说较高,也是因为这个重
    •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相关小知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1.己方全责并线时没有避让直行车辆造成事故,你应负全责。这时找交警开责任认定书,有可能被扣分罚款,所以300元以下的小剐小碰强烈建议私了。如果你实在不想再掏钱修车,可以按照单方事故索赔。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当然只能请交警同志了,然后扣分罚款开事故单报案,双方一起去保险公司定损索赔。如果是自己手潮倒车撞在了树上,那就是名正言顺的的单方事故了,立刻报案。几天之内定损员出现场时,会通过电话让你把车开到事故
    • 第三人强制险第三人交强险强制保险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