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承包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0:03:42 179 人看过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颁发经营权证。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

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进行变更、注销登记:

1、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

2、因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

3、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

4、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

5、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

6、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

7、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

8、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

9、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申请,由乡(镇)报请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农村土地的其他承包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其他的承包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这些形式主要是针对“四荒”等其他土地,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获得的承包经营权。对于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由于是有偿取得,并且不涉及社会保障的因素,政策上相对比较灵活。

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作经营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的其他承包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其他的承包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这些形式主要是针对“四荒”等其他土地,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获得的承包经营权。对于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由于是有偿取得,并且不涉及社会保障的因素,政策上相对比较灵活。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
    2023-06-22
    190人看过
  • 其他方式承包林地征收如何补偿
    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标准时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一、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包含哪些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
    2023-02-23
    323人看过
  • 其他承包方式征地补偿存在哪些问题
    一、其他承包方式征地补偿存在哪些问题?1、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不规范。用地单位未批先征,在未取得人民政府颁发用地批准文书之前,直接与农村基层组织自行确定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等事项。农村集体组织擅自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方案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而是多由用地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直接负责实施。依法应当公告的征地事项没有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失地农民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少数村级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收支帐目和对农户的补偿分配不公开,暗箱操作,常常引发农民的不满和上访。2、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用分配不公。由于现行土地法规对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具体,上下限差距很大,在实际执行中很多用地单位往往取下限标准,补偿费用与土地和劳力安置的实际状况不符,标准明显偏低。少数农村基层组织与用地单位相互串通
    2023-06-02
    129人看过
  • 其他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3)消除危险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
    2023-04-02
    246人看过
  • 承德公积金其他缴存方式
    账户设立: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起三十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到分中心或业务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转移;职工未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有关审核文件,到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账户变更:1、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职工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必须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注意事项: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2023-05-29
    243人看过
  • 其他再审方式
    审判委员会
    再审还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法院本身的再审,即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可以再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议引起的再审,即,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四)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抗诉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关知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原《民事诉讼法》第184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交;二年后,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经审理发现法官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行为的,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
    2023-05-07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作经营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其他方式承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2
      -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是: (1)承包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联户和成员,也可以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 其他承包方式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17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颁发经营权证。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
    • 土地其他承包方式是指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0
      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区别是: 一是承包方不同。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而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也可以是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二是承包的对象不同。家庭承包的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其他方式承包的对象,主要是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四荒”以及果园、蚕场、养殖水面及其他零星土地。 三是承包土地的
    • 其他方式承包土地补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按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费归你们,那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由你们和大队自己商议怎么分。 以家庭承包方式(责任田)的土地被征用,可享受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只能享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不管什么承包方式的土地,其土地补偿归村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
    • 土地承包其他承包方式是指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关于土地其他承包方式是指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包括:招标方式承包土地,拍卖方式承包土地,公开协商方式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