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证明有哪些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8:42:21 396 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具有如下效力:

1、能够加强对股东资格的认定;

2、是股东转让出资或者受让出资发生效力的要件之一;

3、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具有的其他效力。

一、股权转让哪双方签

股权转让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字。股权转让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转让给公司内部股东,外部转让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股权转让必须修改公司章程和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二、出资证明书具有哪些特征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所谓要式证券,就证券的形式和记载事项由法律作出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创设的证券。

我国《公司法》规定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因此,出资证明书属于要式证券。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非设证券。所谓非设证券式相对于设权证券而言的,它是指依据证券所能行使的权利,并非由证券本身所创设,而是产生于证券的基础法律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本身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不过是起到表征股东地位和股东权益,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和作用而已。

因此,出资证明书同设定权利的设权证券,如票据,由很大的区别。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表征公司股东的权利,其中主要是财产性权利,因此,出资证明书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

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又有很大的不同,后者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前者则是流通受到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成立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未成立之前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得向公司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公司股权转让后要注意什么啊?

公司股权转让后需要注意的有:1、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其出资额的记载。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公证房屋的法律效力和有效期限是哪些?
    1、房产公证办理后没有期限限制,一直有效。2、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应在2个月内去房产部门过户,逾期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经过公证有法律效力吗?有效。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公证,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但公证过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
    2023-07-15
    217人看过
  • 什么是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出资证明书有以下特征: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09
    89人看过
  • 公司抽逃出资保证金有什么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需缴纳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2、民事责任股东以各种方式抽逃资本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在所抽逃资本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3、刑事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时,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一、股东之间借款有什么后果股东对公司借款有以下后果:1、股东应当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按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2、股东以借款名义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3、股东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视为抽逃出资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 合法 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
    2023-06-25
    219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出资证明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司法的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2、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是《公司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出资证明书不是可发可不发的,而是法定的公司管理工作程序,必须依法照办。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023-04-15
    49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效力
    有效的股东协议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不同之处1、性质不同。股东协议属于任意性文件,并非设立公司的必备文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除外);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公司法》第23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第76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均以公司章程为必备文件。2、内容不同。股东协议的内容是发起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各自的权利义务,属于发起股东之间的任意性约定;而公司章程一方面是体现了发起股东的主观意志,另一方面还体现了法律对公司内外关系的强制性要求,如果公司章程缺少了法定记载事项,将导致无效。3、效力不同。股东协议的效力及于参与协议签订的各方发
    2023-02-26
    500人看过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什么是决议书决议书,指相关职权部门依据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最终意见所形成的书面决议。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主要可以依据以下理由:1、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问题。公司此次股东会会议是由董事长通知各股东的,而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有权召集董事会会议,但并无召集股东会会议的直接权利。因此,董事长个人在没有经过董事会开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无权擅自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论股东是否按照通知参会和表决,都不应该影响其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权利。2、会议通知时间问题如果该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之间也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
    2023-04-13
    10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的提出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建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成立登记申请人作为分公司成立登记申请人,同时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分公司成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成立分公司的,应当由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公司注册机构提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第1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总公司能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分公司能够有营业执照,能够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自己不能与自己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2023-08-07
    461人看过
  • 公司法律明确规定有哪些有权限
    公司权利能力受公司法等民事特别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自身性质的限制,公司权利能力的法律限制主要有:经营范围的限制、公司法对公司担保能力的限制、公司借贷的限制、公司转投资的限制等。一、法人代表是谁法人代表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企业法人股东什么意思企业法人股东是指以公司或集团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公司股东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是企业法人。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
    2023-03-22
    307人看过
  • 南京单身证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近几年来,由于买房、办理房贷、房产过户、拆迁安置、申请出国、遗产公证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被要求到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一些要求出具证明的部门,则把这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当做“单身证明”,给当事人办理房屋出售、遗产公证等相关手续。据悉,有些地方甚至已闹出了很多法律纠纷。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未婚证明”,后因购买房产等情况要开具“未婚证明”,他们才代为办理“单身证明”。事实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不能彻底证明当事人是单身。《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特别强调了这么一段话,即“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及翻查时段内没有婚姻登记记录,不排除当事人在本辖区其他时段或本辖区以外的地方办理过婚姻登记”。因为自从2003年新条例实施后,当事人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可登记结婚,而目前全国各地的结婚登记档案并没有联网,当
    2023-05-09
    430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有哪些法律特征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2023-06-09
    79人看过
  • 有哪些监理公司法律责任
    公司监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一、监事可以参加股东会吗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被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
    2023-04-04
    18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责任与股东有关吗?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经营行为决定,例如经营过程中发生负债的,应当承担债务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对消费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债务,往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和其他类型的公司不同。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多人有限责任公司,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何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所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时必须注明自然
    2023-07-04
    10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有限责任,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其独立财产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其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在某些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比如说: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股东滥用自己的股东地位等等。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三、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主动回购本公司股权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主动回购本公司股权,只有异议股东的强制收购请求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先规定了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规定了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异议股东回购等在内的几种例外情形,即
    2023-06-25
    346人看过
  • 有限公司解散后的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解散后的民事责任从公司法意义上讲,有限公司是依公司法组织、登记而成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一旦成立,便具有了独立的法律人格,具有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这就意味着有限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承担责任。但是有限公司也不可能永久存在,如果出现了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有限公司须依法终止。根据公司法原理,解散是有限公司消灭法人格的动因,但有限公司解散后,法人格并不即时丧失,只有经过清算程序,由清算组了结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后,向股东分配了剩余的财产,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法人格才消灭,有限公司终止。所以,有限公司的清算制度是完整有效的公司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保证解散后妥善处理最后事务,依法退出市场,从而维持良好、稳定的交易秩序。然而,近年来在我国的有限公司制度的实施中,却出现了每年都有许多的有限公司不依法解散,而大量的有限公司被依法
    2023-06-09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特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8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责任是哪些,股东出资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4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
    • 公司法人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责任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5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承担有限责任的范围是,法人承担了民事责任后,是否还要追究法人代表的责任,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说来,法律要求法人必须在主管机关批准登记或有关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法人代表代表法人在此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为,其后果由法人负责。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法人的权利范围或者范围内作出了错误的行为,也应由法人负责。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超出法人的权利范围或业务范围,无
    • 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怎么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证明人在出具证明文件中有法律效力的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
      需要根据“证明”的具体内容来判断,如果能够起到和借条同样的功能和效果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