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怎样做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8:30:52 237 人看过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属于可以进行抵销的债务,则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或者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合同中能否约定不得行使抵销权

可以约定,不得行使抵消权。民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二、法定抵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三)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1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互为债权人可以债务互抵吗
    一、互为债权人可以债务互抵吗互为债权人可以债务互抵,如果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可以相抵,或者经过协商也可以抵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吗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债权人死后,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债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三、债权人的
    2023-04-26
    134人看过
  •  相互债务的抵销规定
    本文介绍了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和效力。债权债务抵销是指债务人将自己名下的债务与债权人名下的债务相互抵销,使双方债务相消。抵销的前提条件是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且债务数额相当。抵销的效力是形成权,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1.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存在相互借贷关系;2.双方债务数额相当。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2.抵销的效力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 互 负 债 务 抵 销 权 人 权 利 义 务 解 析在处理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应根据其是否有先后履行顺序来确
    2023-10-05
    101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可不可以抵消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
    2023-05-02
    447人看过
  •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须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不相同的经双方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一、合同抵销有什么特点合同抵销的特点如下:1、当事人的债务是互负的;2、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3、互相抵销的债务以到期。合同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二、约定以货物抵销对方欠款能否合法约定以货物抵销对方的欠款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的,经协商一致,也
    2023-06-25
    471人看过
  • 债权债务是否能在民法典中相互抵销?
    可以抵消,但是要符合一些条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民法典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民法典规定,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不可以转让,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可以转让。债务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2023-07-11
    482人看过
  • 信托的债权与不属于信托的债务不得相互抵消的呢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相互存在债权且届清偿期,抵消的债务又属于同种类给付的,即可进行抵消。但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抵消在信托中受到了严格限制,它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受托人以信托财产清偿自己的债务,从而保护信托财产的安全和维护受益人的利益。二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这种情形一般发生在多个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同一受托人进行管理处分的情形。一、遗嘱信托的成立原因和意义是什么?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遗嘱信托成立的目的主要是希望在死亡后,遗产可以用信托的方式交给受托人管理处分,以确保遗产可以依照委托人生前的规划来运用,使受益人能够享受到信托财产的利益。二、债权债务抵消的实质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抵消的实质条件如
    2023-06-23
    78人看过
  • 债务相互抵销后的效果
    抵销发生债务清偿的效力,自债务抵销时起,双方互负债务按照抵销数额消灭。双方债务数额相等时,双方互负债务均归于消灭。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极为罕见,绝大多数情况双方债务数额不等,只能抵销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债务数额较小的一方债务消灭,债务数额较大的一方只消灭一部分债务,未抵销的债务仍须清偿。如果在协议抵销中,债权数额较大的债权人就未抵销的部分放弃债权,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又是自愿,可以允许。抵销的债务利息计算到抵销之日,抵销时未到期的债务,如系债权人提出抵销,可视为对期限利益的放弃,不再扣除未到期的利息。在协议抵销时,利息是否扣除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
    2023-04-06
    194人看过
  • 三角债是否能够相互抵消,从而实现债务减免?
    可以协商一致抵消。“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企业欠乙企业的债,乙企业欠丙企业的债,丙企业又欠甲企业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是一种无秩的开放的债务链。三角债怎么处理明确债权债务主体。对于法定三角债,法院将首先明确每笔债务的主体。只有债权债务主体明确,才能更好地剥离债权债务,在判决中明确主体,以免造成主体错误。为核对债权债务证据,法院一般会核对债权债务证据材料。只有核对证据材料,才能看清债权债务的事实和实际主体。为审查债权债务的合法性,法院还将审查合法三角债的合法性。一些三角债是合法的,而另一些则是非法的。例如,常见的三角债之一就是第三人知情权。如果三角债中的一方不知道,那么所谓的三角债就不成立。这也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
    2023-07-03
    356人看过
  • 债务能否与债权相互替代?
    债权债务能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可以互相充抵。一、破产抵消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消;2、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消,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二、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对破产抵消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1、债权人已知破产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消;2、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该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
    2023-07-10
    455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免除和抵消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相互抵消债务和债权的关系。要满足抵消要件,包括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并且债务已届清偿期。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不得主张抵消不法债。在抵消时要注意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特定物债权一般不允许抵消。抵消方式可采用约定抵销或法定抵销。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互相抵消债务和债权的关系。要进行债权债务抵消,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 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 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如果其中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在债权债务抵消时,必须注意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
    2024-01-05
    141人看过
  • 免除和抵消债权债务
    放弃债权和免除债务是不一样的。债权人放弃债权就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其实债权人放弃债权也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相应的债务范围,但是不必然导致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的行为就是成立的。一、如何解除连带责任担保?通常来讲,如果想要解除连带保证责任的话,有两种方式是可以依法解除的。第一种情况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一种情况就是,就算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这就可以看出,保证人履行保证的前提是债权人要提出要求。如果债权人放弃了提出要求,那么保证人的义务也就到此结束,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也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第二种情况也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情况,就是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也就丧失了。这种情况下,保证人由
    2023-03-12
    270人看过
  • 合同双方互相欠债可协商抵消
    租房自掏钱装修约定出租方给补后提出停交房租抵装修费———案件回放某公司张经理承租了2000平方米房屋作为公司营业地,租期10年,年租金30万元。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投资60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与出租方签订了由出租方在合同终止时予以补偿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现距离租赁合同终止整差2年,请问,张经理可否不交后两年的房租,而与出租方应付的60万元装修补偿款抵消?司法解答昌平区司法局杨桂栋、张龄元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消。故张经理可用后两年的房租抵消出租方的欠款,但须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实行,否则是违约。
    2023-06-09
    399人看过
  • 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么
    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么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能会存在借贷关系,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第一,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时,要结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着密切的婚姻家庭关系,这种债不单纯是经济关系,也体现了一定的人身关系,结合亲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就显得十分必要。第二,要尊重夫妻间对财产所有权的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对自己财产的意思自治。当然,人民法院对这种约定的
    2023-04-19
    198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抵消的含义
    债权债务抵消
    一、债权债务抵消的含义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合意抵消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须就抵消达成一致,即可发生效力。二、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情形债的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销。债的抵销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其中,法定抵销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销的抵销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销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何以抵销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须就抵销达成一致,即可发生效力。三、债权债务
    2023-06-16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相互抵债的相互抵债协议是怎么写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6
      甲乙丙三方。鉴于: 1、截止(日期),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七万元。 2、截止(日期),乙方欠丙公司货款五万元。 3、截止(日期),丙方欠甲公司工程款五万元。鉴于以上事实,为解决债权债务,甲、乙、丙三方依法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说三方债权债务的抵偿及归还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 债权债务同时转让,相互抵消,如何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0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二)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
    • 债权转让中相互抵消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4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二)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
    • 哪些是债务相互抵消,欠我钱的人想跟我债务抵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3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
    • 什么是债务相互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权,如何行使债务的相互抵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债务相互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债务相互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权债务,均须合法,其中一个债为不法时,不得主张抵销, (3)按照合同的性质或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