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一)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二)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五)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八)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九)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一、专利权是否有期限
专利权期限是指指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专利权在从授权公告之日起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期间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对于大多数国家,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都不超过20年的。但是,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许多国家的保护期限比10年更长。例如,日本、俄罗斯等国的外观设计保护期限最长可以为15年,德国、西班牙最长可以为20年。
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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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请问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1-09-28根据《专利法》第62条规则,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略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作或许经专利权人答应制作的专利产品售出后,运用或许出售该产品的; 2、运用或许出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答应而制作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作相同产品、运用相同办法或许已经作好制作、运用的必要预备,而且仅在原有范围内持续制作、运用的; 4、暂时通过我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按照其所属国同我国签定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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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则不属于侵犯专利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5(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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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不视为为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的专利权人依法侵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1,或者已经做好生产,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交通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上使用有关专利的。4.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而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