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实怎么追究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02:57 379 人看过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什么是未缴纳出资

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不完全履行、迟延出资、瑕疵给付、出资不实的情况。

(一)不完全履行。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交付(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

(二)迟延出资。也称逾期出资,它是指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和法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在公司成立时,股东延迟出资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成立;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逾期不办理相关财产权转移手续可能会产生出资不到位的法律后果。

(三)出资不实。是指对非货币出资标的物评估不实的情形,是不完全出资的一种特殊形式。评估不实是指公司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时,评估价值明显高于其实际价格。由于非货币出资在价值评估上缺乏明确性和严格的标准,因而成为股东出资不实的常用手段。

二、股权注意事项

1、出资不实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法律规定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缴出资,多发生于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中。因此,对出让人出资种类的考查,也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货币出资,容易发生出资不实的情况。

2、出资不到位(违约)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该股东除补足出资外,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对出让人缴纳出资实际情况的考察,也是十分必要的。

3、虚假出资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根本未出资,采用欺骗手段获得登记机关的信任。在发生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该股东不仅应补足出资,而且还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三、虚假出资与出资不实如何界定

虚假出资与出资不实的界定如下:

1、虚假出资是出资是出资不实的一种形式,出资不实的另一种形式是抽逃出资;

2、虚假出资侵犯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的利益,而出资不实还侵犯工商登记部门的利益;

3、虚假出资和出资不实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虚假出资

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

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是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

(一)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二)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1、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用双轨制责任,即法人、法定代表人均要承担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206条,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出资不实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虚假出资是指根本就不履行出资义务,而出资不实,即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从广义上来看,包括虚假出资。

1、出资不实的认定

(1)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该非货币财产未过户至公司的,应认定为出资不实。

(2)将公司往来款作为股东对公司增资,构成虚假出资,公司增资时,股东将公司经营中的往来款作为股东个人出资的,法院认定股东构成虚假出资。

(3)股东对外借款作为部分出资款,待验资后立即从公司账户返还债权人的,应认定出资不实。

2、出资不实的表现形式:

(1)虚假出资,即前文所述的,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

(2)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暗中通过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和关联交易等方式将所缴出资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理实物等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出资不足。所谓出资不足,是指在章程规定期限内,股东仅仅部分履行了其所承诺的其出资义务,且至今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中最为普遍的现象。

(5)瑕疵出资:是指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评估价值,造成财产实际价值降低的。

三、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一,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二,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四,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都是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一种表现形式,两者都是虚假出资不实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有权请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该股东除名,虚假出资是指根本就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是指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从广义上来看,包括虚假出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3日 1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
    一、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的话,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责。二、实缴资本可不可以取出来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2、股东借款。(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逃;(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
    2023-05-02
    189人看过
  • 实缴期限未到期能否追究股东责任
    一、实缴期限未到期能否追究股东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缴期限未到期的,不能认定股东未履行出资的责任,所以暂时不能追究股东的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1、是否需要一次缴清注册资本:认缴制不需要注册资本一次性缴全,而实缴制则需要。2、是否需要验资不
    2023-06-17
    51人看过
  • 股东能否追究隐名股东的责任?
    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自己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自己可以基于自己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自己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自己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显名股东的风险防范隐名股东为规避法律禁止设立公司的规定,冒用他人名义,而显名股东根本不存在或根本不知情。如果公司有效成立,由于显名股东的缺位,隐名股东必定亲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必定知晓实情,而公司登记或股东名册中记载的不过是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此种冒用不会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间产生任何法律关系,但隐名股东制造虚假身份会受到刑法或行政法的有关处罚。如果显名股东实际存在,当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应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发生纠纷时,他们的法律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应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两者的法律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赠与关系,或者行纪、信
    2023-07-05
    115人看过
  • 增资扩股能否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一、增资扩股能否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如果原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同未出资股东追究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公司增资的方法有哪些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
    2023-04-18
    40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是否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当非货币财产出现高估情况时,对于公司而言其资本是存在缺口的,因此股东须向公司承担补足责任,完成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同时,由于股东们之间是合伙关系,因此其他股东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对其他股东:无违约责任出资不实是不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出资人确实按照股东协议完成出资,即履行了股东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只是存在高估的问题,因此出资不实的股东无需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对公司债权人:补充赔偿责任发起人连带一次责任对于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其不能直接向股东主张赔偿责任,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可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这笔债作为公司之债应先以公司的财产清偿。只有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公司债权人才有权主张出资不实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故该责任为补充赔偿责任。因此该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实际
    2023-03-17
    120人看过
  • 诈骗公司股东追究什么责任
    公司诈骗股东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民间借贷能构成诈骗罪吗当借款人有非法占有目的时,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为民间借贷纠纷。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诈骗罪属于刑法的一个罪名,当事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确认民间借贷行为属于诈骗罪,需要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诈骗罪的客体要件,即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即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诈骗罪的主体要件,即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
    2023-06-21
    347人看过
  • 股东如何追究董事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董事长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百分之一以上的,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董事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
    2023-02-23
    144人看过
  • 股东缴纳不足时其他股东责任需要追究吗
    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在某些公司设立者违反出资义务或其他原因,致使公司资本不能按照章程缴足时,其他公司设立者承担连带的缴足义务并可以因此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求偿。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足额缴纳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追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责任的途径1.公司行使请求权股东违反对公司出资义务在性质上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章程约定的是契约义务,股东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种认为股东违反的是法定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无论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还是齐全责任,其权利人都是公司,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身
    2023-06-20
    204人看过
  • 股东不实缴出资的连带清偿责任
    股东不实缴出资的连带清偿责任如下: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2、股东通过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未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未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如下:1、可能被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2、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3、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
    2023-04-11
    383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实追加被执行人
    案例介绍:百达公司欠张某货款40万元,张某起诉百达公司支付该货款,法院生效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请。张某申请执行百达公司,在执行中发现百达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经查,王某与李某各出资50万元,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的百达公司。该公司成立时,王某与李某委托某中介机构办理注册资金验资手续,该中介机构筹集100万元汇入百达公司的帐户用于验资,取得验资证明后又于次日转出。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追加王某与李某为被执行人,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王某与李某为被执行人,并裁定其在100万元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对百达公司所欠张某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执行规定》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之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法院不宜依职权直接
    2023-06-09
    22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股东责任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一、企业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有哪些?股东的责任承担: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股东资产
    2023-03-26
    237人看过
  • 股东出资瑕疵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具体有哪些
    出资瑕疵承担的民事责任:1、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2、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对公司债务在未缴出资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公司注销债务怎么处理?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1.股东出资瑕疵《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东出资不足会导致公司设立无效吗股东出资不足不会
    2023-06-28
    95人看过
  • 公司清算股东需要还债吗,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
    一、公司清算股东需要还债吗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债务,所以股东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清算时,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
    2023-04-18
    433人看过
  • 股东不出资,是否可免责未出资责任?
    出资义务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数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约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对其他当事人的承诺,按约向公司交纳出资。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出资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虚假出资责任。主要应承担以下4民事种责任:1、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款适用于公司股东签订了设立协议的情况,而无论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纠纷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期间还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只要纠纷所涉及的利益是股东的利益,即可提起违约之诉。2、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为此,违法股东应
    2023-07-02
    486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如何追究债务公司出资不实股东的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股东实际出资的金额少于公司设立时其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出资不实使得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股东出资不实时的责任承担:1、我国法律中规定,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分为内外两种:内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以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外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在未足额出资的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出资不实的股
    • 抽逃出资的股东可否追究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1
      原股东抽逃出资可以追究责任。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受让人应当合理审查出让人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行为,避免受让瑕疵股权造成损失。股权受让方发现原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的,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对于原股东的抽逃出资行为应当另案起诉。
    • 股东虚假出资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8
      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表现为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 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 股东出资对公司的注册设立有重要的作用,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后按约定出资,不得虚假出资。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
    • 股东出资不实的出资行为与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公司和股东均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诉讼请求不同。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
    •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0
      是可以追究股东责任的。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的话,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责。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它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