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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搬迁出租怎么办
    处理租赁期满承租人不搬迁的方式是:1、通知承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2、在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3、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承租人、租赁人的义务《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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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承包地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
    1、土地搁置荒芜三年以上长期闲置土地会导致土地杂草丛生,降低农村土地的种植生产能力,对此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改革等政策,提高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在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土地,农村集体有权将土地收回。2、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土地为了解决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后顾只之忧,保障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基本权益,不得已退出农村土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在将土地有偿退出之后,其承包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3、合法土地征收国家也明确规定为了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需要以及迁移等等的需要,国家会通过合法的手段征收农村居民的承包地,那么农村集体组织就有权收回农村居民的承包地。4、承包权利主体消失承包权利主体消失主要是指农村居民举家将户口迁入到城镇或者农村居民家庭的全部成员全部去世,那么其家庭的承包权利主体就已经消失了,承包权利主体消失之后,其土地承包合同也将会失效,其承包的土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一、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1、农村承包地一般不可以继承。具体如下:(1)农村耕地的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个人是无权取得所有权的,因此不可以被继承;(2)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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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民强拆违建房合法吗?
    村民强拆违建是不合法的,必须要由行政机关作出期限拆除决定,并由行政机关进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可以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违建强拆新政:违建房屋有哪些类型1、未通过审批而强行占用已经规划为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用地等的建筑,是强拆范围内的违建房屋。2、没有按照申建审批成功的那张设计图而自行施工的建筑物。3、没有经过村集体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通知或者申请了改建、加建房屋但是未成功,就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4、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等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5、在经济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者股份合作公司额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而兴建的建筑。6、在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者村民自用的宅基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或者超过了市政府的标准建筑。7、未经批准擅自将工业厂房、家用住宅和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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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公租房五年后可以买吗?
    深圳公租房5年后不能买,这是由公租房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公租房申请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有困难的主体。申请到公租房后改变所承租公租房住房用途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所以,公租房作为具有特定性功能的住房是不能进行买卖的。现在深圳公租房可以住多久1、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2、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3、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4、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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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流程如下:双方进行协商,就协商情况形成合同并签订,合同中需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合同签订后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即可。施工合同签订流程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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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有哪些情况不得进行出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房屋出租纠纷有:1.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4.租赁备案纠纷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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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个人租房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北京市个人租房合同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无偿转让房屋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无偿转让房屋合同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签署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问题约定;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以及开发情况等问题的说明;关于合同的履行和违约的问题规定;双方在有关部门的公证下进行签署,并且需要双方自愿进行,否则协议不生效。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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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出租人哪些时候可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屋使用权在一定期间内让与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民法典对于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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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1、损害赔偿纠纷。如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等;2、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纠纷;3、其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解决方式:1、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分几种类型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1、房屋损坏赔偿;2、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3、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二)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三)其他纠纷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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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权是债权还是物权
    法律并没有规定租房权,也没有关于有益物权的定义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权属于债权。租赁权是不是物权租赁权不是物权。租赁权指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合同这一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权利,是债权。但是租赁权的属性不是纯粹的债权,《民法典》对租赁权进行了物权化,租赁权突破了传统的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的转移并不影响承租人的权利,原租赁合同对受让租赁物的第三人仍然有效,该第三人不得解除租赁合同。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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