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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

  • 哪些情况属于高度危险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主要有:1、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3、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但行为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高度危险责任构成要件(一)须有危险活动或者危险物对周围环境致损行为;(二)须有损害后果存在和严重危险存在;(三)须有因果关系存在。2、高度危险责任的法律特征(一)某一活动或者物品对周围环境(不是对自己)具有高度危险性:1、该活动或者物品的危险性变为现实损害的几率很大;2、虽然活动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害非常大,后果计较严重,也应视为具有高度危险;3、该种活动或者物品只有采取技术安全的特别方法时才能适用。(二)涉及该种活动或者物品的高度无限作业具有合法性(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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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属于高度危险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主要有:1、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3、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但行为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高度危险责任构成要件(一)须有危险活动或者危险物对周围环境致损行为;(二)须有损害后果存在和严重危险存在;(三)须有因果关系存在。2、高度危险责任的法律特征(一)某一活动或者物品对周围环境(不是对自己)具有高度危险性:1、该活动或者物品的危险性变为现实损害的几率很大;2、虽然活动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害非常大,后果计较严重,也应视为具有高度危险;3、该种活动或者物品只有采取技术安全的特别方法时才能适用。(二)涉及该种活动或者物品的高度无限作业具有合法性(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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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限额
    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限额一般为16600计算单位,但旅客可以就该赔偿限额与承运人自行进行协商。我国《民法典》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的法律特征1、某一活动或者物品对周围环境(不是对自己)具有高度危险性:(1)该活动或者物品的危险性变为现实损害的几率很大;(2)虽然活动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害非常大,后果计较严重,也应视为具有高度危险;(3)该种活动或者物品只有采取技术安全的特别方法时才能适用。2、涉及该种活动或者物品的高度无限作业具有合法性(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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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限额
    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限额一般为16600计算单位,但旅客可以就该赔偿限额与承运人自行进行协商。我国《民法典》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的法律特征1、某一活动或者物品对周围环境(不是对自己)具有高度危险性:(1)该活动或者物品的危险性变为现实损害的几率很大;(2)虽然活动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害非常大,后果计较严重,也应视为具有高度危险;(3)该种活动或者物品只有采取技术安全的特别方法时才能适用。2、涉及该种活动或者物品的高度无限作业具有合法性(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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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1、核损害赔偿:核电站的营运者和乏燃料运输、后处理的营运者,对一次核事故所造成的核事故损害的最高赔偿额为3亿元人民币;其他营运者的最高赔偿额为1亿元人民币。2、铁路交通事故赔偿: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3、国内航空事故赔偿: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4、海上运输损害赔偿: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0000元人民币;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人民币。高度危险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1.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2.受害人故意;3.法律其他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A.必须是在高度危险活动区或者高度危险物的存放区;B.高度危险活动人或者高度危险物占有人、所有人。管理人已经相当注意,设置了明显的标志和安全措施,尽到了充分的警示、保护义务;C.受害人未经许可进入该区域,造成损害。当然一些高度危险,它包含人为的高度危险和不可抗力的高度危险,如果是不可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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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度危险责任包括哪些?包括如下哪些
    构成高度危险责任需要具备以下条件:须有危险活动或者危险物对周围环境致损行为。须有损害后果存在和严重危险存在。须有因果关系存在。另外,高度危险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赔偿义务主体是危险活动或者危险物的作业人;赔偿权利主体是受害人及其权利承受人。高度危险责任的构成要件(一)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高度危险作业作为一种行为,其行为的方式是作为只要作业人实施了作业行为就构成了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二)有损害结果。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结果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结果和财产方面的损害结果。其赔偿的计算方式和其他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的计算方式大致相同,只要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对被侵权人造成损害就符合损害结果的这一要件。(三)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必须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因果关系应由被侵权人负举证责任。如果无法证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则推定为存在因果关系并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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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度危险责任行为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行为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怎么赔偿?高度危险作业的担责,须造成了他人的损害,这里包括两个条件:一是造成了损害后果,是指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二是这种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再者,高度危险作业的担责,应是作业人没有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损害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作业人就应承担责任。但如果损害仅因受害人的过失引发的,则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仍应承担责任,因为损害发生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作业的高度危险性。至于高度危险作业具体怎么赔偿,就需要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去判断,反正赔偿标准和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四条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行为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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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度危险责任下的赔偿条款是怎样的
    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规定是:1、核损害赔偿,核电站经营者和无燃料运输经营者对一次核事故造成的核事故损害的最高赔偿为三亿元人民币,其他经营者的最高赔偿为一亿元人民币;2、铁路交通事故赔偿,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十五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两千元;3、国内航空事故赔偿,每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四十万元,每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限额为三千元,旅客托运的行李和货物每公斤一百元;4、海上运输损害赔偿,旅客人身伤亡的,每位旅客不超过四万元,旅客自带行李丢失或损坏的,每位旅客不超过八百元。刑事责任人的赔偿规定是什么刑事责任人的赔偿规定是《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五十五条进一步明确;犯罪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由此可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且系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精神损失
    20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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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的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的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或者核材料致害责任】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使用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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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度危险责任的特征是什么?
    一、高度危险责任的特征是什么?1.某一活动或者物品对周围环境(不是对自己)具有高度危险性:A.该活动或者物品的危险性变为现实损害的几率很大;B.虽然活动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害非常大,后果计较严重,也应视为具有高度危险;C.该种活动或者物品只有采取技术安全的特别方法时才能适用。2.涉及该种活动或者物品的高度无限作业具有合法性(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高度危险行为人实施高度危险活动或者管理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二、高度危险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1.须有危险活动或者危险物对周围环境致损行为;2.须有损害后果存在和严重危险存在;3.须有因果关系存在。三、高度危险责任的赔偿法律关系主体是谁?1.赔偿义务主体:危险活动或者危险物的作业人(所有人或者经营者);2.赔偿权利主体:受害人及其权利承受人。四、高度危险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1.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2.受害人故意;3.法律其他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A.必须是在高度危险活动区或者高度危险物的存放区;B.高度危险活动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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