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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防卫
特殊防卫也可称为无限制防卫、特别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更多>

特殊防卫

  • 张某某案件引起的争议
    2005年,全国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四川张某某见义勇为的案件。2006年8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作为指导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典型案例加以发布。(一)主要案情和裁判结论2004年8月14日下午,胡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罗某在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某村,趁一妇女不备抢夺其佩戴的金项链后驾车逃逸。张某某和现场群众刘某、张某等人闻讯后,立即乘坐由张某某驾驶的轿车追赶。当迫至一立交桥上时,刘某和张某责令胡某某、罗某二人停车,但胡某某为摆脱追赶而驾驶摩托车高速蛇形行驶。张某某驾驶的轿车与胡某某的摩托车并行时,摩托车与右侧的立交桥护栏和张某某的轿车发生碰撞后侧翻,致使罗某从摩托车上摔落桥面造成左小腿骨折等多处损伤,胡某某则摔落桥下死亡。罗某在治疗期间左小腿被截肢。2005年5月,胡某某的家属和罗某向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某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丧葬费、医疗费。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首先,在胡某某和罗某实施抢夺行为以后,张某某等人驾车追赶二人,只是意图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其行为是正当、合法的;其次,本案证据不能证明张某某实施了主动撞击摩托车致胡某某、罗某二人伤亡的行为;最后,胡某某和罗某为摆脱现场群众的追赶而驾驶摩托车高速行驶,是造成摩托车侧翻的直接
    2023-08-16
    190人看过
  • 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特殊防卫的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特殊防卫的注意事项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2、条文中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主要是对暴力犯罪的列举,其中的杀人限于故意杀人。对刑法规定的转化型杀人、抢劫等能否进行特殊正当防卫,应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不能以其行为最终成立何种罪名为标准得出结论。3、行凶: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对于暴力造成一般重伤的,不包含在行凶之内。例如,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即属于重伤,但当不法侵害人只是意欲使用暴力砍掉被害人的拇指时,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4、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限于生命与重大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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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1、特殊防卫首先要具备建立正当防卫的原因。时间、对象、主观四个基本条件。2、特殊防卫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只有在防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才能设立特殊防卫的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殊防卫。3、实施专项防卫要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时间不当。即使遇到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非法侵权结束后继续打击非法侵权者。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相关知识链接:特别防卫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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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这被俗称为激将法。因行为人主观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识,自不可能实施正当防卫。但仍为不法加害行为。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但是,在斗殴结束后,如果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则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偶然防卫——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为,偶然符合了防卫的其他条件。例如,甲正欲开车撞死乙,恰好乙正准备对丙实施抢劫,而且甲对乙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甲不具有保护权益的主观意图,因此也不构成正当防卫。刑法正当防卫的条件刑法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包括一般防卫与特殊防卫。具体条件如下:1、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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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闯民宅被主人打成轻伤怎么处理
    私闯民宅被主人打成轻伤的处理如下:1、私闯民宅被主人打成轻伤的处理如下:(1)如果是私闯民宅是为了寻衅滋事,被主人打伤,不构成伤害过错,将得不到赔偿;(2)但是,主人也要有证据能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而且防卫不超过进攻的限度。否则,是要负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私闯民宅打人致人轻伤怎么判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
    2023-08-11
    323人看过
  • 特殊防卫成立条件
    特殊防卫成立条件如下: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构成绝对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特殊要件:1、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暴力侵害。2、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具有非法侵害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3、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4、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5、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暴力犯罪者本人。上述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进具备,才能构成绝对正当防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
    2023-08-11
    285人看过
  • 非法侵入住宅罪有什么阻却事由
    非法侵入住宅的阻却事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授权行为,二是紧急避险行为。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进入者,如公安、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公民住宅对有关人员的身体、物品进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时,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为了救火而侵入住宅,为了避免狗的袭击而侵入住宅等。违法阻却事由是什么意思一、违法阻却事由是什么意思1、违法阻却性事由是大陆法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排除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违法性的事由。一般来说大陆法系国家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需要从正反两方面评价,从正面看犯罪成立的条件是构成要件的符合性、行为的违法性和有责性,只要客观上与构成要件相符合的行为,都被认为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符合要件的行为虽然原则上具有违法性,但也存在例外现象,即在具有特别理由、根据的情况下,也可能否认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这便是违法阻却性事由,又称排除犯罪的事由,所以违法阻却性事由是从反面否认行为构成犯罪。例如故意杀人与正当防卫时致人死亡,从结果上都造成了他人的死亡,但因正当防卫有益于社会,故没有
    2023-08-11
    57人看过
  • 被人打了还手了怎么处理
    被打还手责任需要根据以下情况,来判断:1、被别人打时,还手制止且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属于正当防卫,即不需要负任何责任;2、但如果正当防卫超出必要的限度,那么就属于防卫过当,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3、被别人打了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再还手那么有伤害别人的故意,如果对方受伤了的,那么就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处置打架斗殴的流程,具体如下:1、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电话,然后迅速出警;2、到达现场后,继续打架斗殴的,进行制止,现有警力无法制止的,呼叫支援;3、已经结束的,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伤员进行救治。未满十八岁打架斗殴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受到了治安处罚,则属于具有违法事实与处罚结果了,会有案底或违法前科;2、只是通过调解进行了民事赔偿,没有受到处罚则没有案底;3、打人者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记录即案底予以封存。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
    2023-08-10
    118人看过
  • 被人打了能不能还手
    一、被人打了能不能还手1、被人打了是否能还手,要分情况而定:(1)别人先动手打人的,可以进行适当的自卫,合理的自卫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2)但如果自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构成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被人打了报警了怎么处理被人打了报
    2023-08-10
    437人看过
  • 防卫过当与特殊防卫的区别
    防卫过当与特殊防卫的区别是:1、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防卫过当是不法侵害人;2、特殊正当防卫可以超出限度,防卫过当是超出了限度要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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