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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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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中法定证据类型有哪些
    行政处罚中法定证据类型如下:行政处罚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行政处罚证据是指证明行政行为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成为定案依据。行政处罚证据规则如下:1、在举证规则中,一般规则概括起来就是谁主张、谁举证;2、取证规则这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从法院、行政机关在取证过程中所应该遵守的规则。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是补充式的调查取证,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应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3、质证规则是法院对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去伪存真的根本保证,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质证应在法官的主持下,由参加诉讼的各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充分的质对、辩驳;4、认证规则着重从在认证过程中对证据的客观性规则、关联性规则、合法性原则、传来证据采用规则及间接证据采用规则等方面,对认证规则进行论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物如何处置制裁特征与行政处罚的区别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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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无罪证据
    传来证据
    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因此,除了在辩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意见、写明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论证和阐明。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应用已经收集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如何区分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对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分类,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有时一个证据材料或一个证据事实难以确定是有罪证据还是无罪证据,只有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确定其证明作用。有的证据材料在立案阶段被认为是有罪证据,但随着程序的进行,经侦查查明其并非有罪证据。第二,由于案件情况的复杂性,有时一个证据材料中既有说明有罪倾向的内容,又有说明无罪倾向的内容,此时,需要进一步收集其他证据材料,才能查明其属于有罪证据还是无罪证据。如某甲承认他造成某乙重伤,但却主张其行为系正当防卫,就属于此类证据材料。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证据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按照证据来源的话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而要是按照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来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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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据与诱导:探究证据的本质
    诱导证据不算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所以,诱导的形式收集的证据不予采纳,不能作为证据。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传来证据不是原生于案件真实的证据,而是经过传抄、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后形成的"第二手材料"。它是通过原始证据所派生出来的证据。比如物证、书证的复制品,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视听资料的复制品等等。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必须说明其来源。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能成为证据,也就不能成为传来证据。坚持以证据事实的来源为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标准,不能以证据的真实程度作为划分标准。应当是先有标准,然后再判断证据的真实程度。摄影、录像、录音等是司法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学理上的分类,由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特殊情况,在诉讼证明中需要讨论的相关问题主要是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据规则)和证明力问题。区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是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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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常用的证据划分标准有四个。1、以对案件事实的反应程度为标准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单独一个证据就能反应案件的主要事实。如: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贩卖毒品经过。被害人陈述的被强奸经过。盗窃现场的监控录像。交通肇事现场证人的证词。间接证据——需要多个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事实。如:凶杀现场留下的脚印。犯罪嫌疑人妻子提供的案发时丈夫不在家的证言。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的赃物。被打捞上来的尸体。专家对尸体的鉴定意见。直接证据能够全面揭露案情,中国人有重视直接证据的传统。但直接证据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都有撒谎的可能,侦查人员更有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性的记录的可能。过于重视直接证据是产生逼供、诱供、暴力取证的根源。间接证据比较客观,更能反应案件真实情况。但需要多个证据的结合才能案件真实情况,但各个简介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能由矛盾,一旦发现证据之间有矛盾,所有证据都会被推翻。律师要善于发现间接证据之间的矛盾,以此否定其他有罪证据。比如传统戏《十五贯》熊友兰盗窃油葫芦十五贯铜钱并将油葫芦杀害。熊友兰被判死刑。况钟发现油葫芦丢失的十五贯钱是用红线所串,从熊友兰身上搜出的十五贯是用蓝线所串。两个证据之间的矛盾,推翻了全案所有证据。2、以证据来源为标准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
    2023-08-05
    2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举证期限如何确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公民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念会与他人发生一些民事纠纷事件,当纠纷无法通过双方调解解决时,就需要通过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要求法院进行审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也是会要求双方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023-08-05
    309人看过
  • 如何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
    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也叫“派生证据”或“衍生证据”。如证人从他人处得知案件事实的证言、书证的副该、音像资料的复制品等都是。《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通常不排斥传来证据,只是要求注意其可靠性与证明力。一般来说,证据材料被转手传递,失真可能性就增大,转手次数越多,失真的可能性越大。因为转述者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将事实扭曲。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原始证据要比传来证据更可靠些,证明力更强些。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传来证据可以替代原始证据。如对于那些易于消失或难以搬动的物证来讲,只有通过照相、复制模型等方法形成的物证的复制品在法庭上出示,才能使原有的物证发挥证明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
    2023-08-05
    226人看过
  • 亲属可以作证吗
    传来证据
    亲属可以作证。法律并未排除亲属作证的权利,且亲属对案件情形明知的,亲属有作证的义务。因亲属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司法机关对于亲属的证人证言会谨慎考查。若司法机关对证人争议查证属实的,亲属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对于亲属作出的有利于当事人的证人证言,若与其他证据相冲突的,一般会认可其他证据。亲属作证所作的证人证言的效力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2023-08-04
    97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南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某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结合法庭调查情况,本辩护人对王某某故意伤害的定性没有异议,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1、本案因民事纠纷引起的,王某某伤害他人,主观恶性较小。2、案发后,王某某积极主动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不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对其从宽处理。2、王某某系初犯,平时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前科。3、王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对自己所犯罪行为无比后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今天法庭上,王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亦供认不讳,愿意接受法庭公正审判,态度是积极的。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系初犯,没有前科,主观恶性小,只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才触犯刑法。王某某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改之意。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及王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辩护人认为对王某某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请求法庭对被告人王某某量刑时能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律师:XXX年月日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所接受当事人张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庭前我会见了本案的被告
    2023-08-04
    290人看过
  • 法院一审流程是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开庭程序:1、宣布开庭;2、当事人进行陈述;3、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等。民事诉讼举证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应当准备好诉讼请求以及相关证据。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劳动争议纠纷法院一审流程(一)立案1、诉讼请求一般超出仲裁请求的范围,但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另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组织证据,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一般要求劳动仲裁委开具送达证明。证据都有一个举证期限,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法官和对方可以不理睬。证据务必在举证期限前交法院并取得回执,注意蔡开剑律师没有让你在立案时交,这当中的道理你揣摩!3、注意立案的时间,不得超过诉讼的时效。(二)开庭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三)如何举证1.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当事人或者很多律师的都不能区分这两个法律现象。客观事实就是事实的真实面貌。一千个读者就是一千个哈姆雷特,也就是不同的
    2023-08-02
    268人看过
  • 证据合法性有哪些内容
    证据合法性的内容有以下:(1)主体合法。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2)形式合法。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3)取得方式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证据的分类有哪些1、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2、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3、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4、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5、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6、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7、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轻重情节的证据,是有罪证据;8、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行政证据合法性审查规则(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包括:被询问人是否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加以确认;书证原件上是否有证据提供人的签名或盖章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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