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每个地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都不一样。像北京的标准为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具体标准来算的。而每个地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都不一样。像北京的标准为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的鉴定构成工伤等级的应享受的一种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根据当事人的工资情况以及鉴定工伤等级标准不同区分,其中1级工伤最严重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最轻,可以享受一次性伤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会让各省份的人民政府自行规定。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统一赔偿标准。通常会让各省按当地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政府制定。所以各省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都不一
一、办理地点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3、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至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 二、申请条件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工伤等级与本人工资计算: 1、一级伤残按24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2、二级伤残按22个月本人工资计算; 3、三级伤残按20个月工资计算; 4、四级伤残按18个月工资计算; 5、五级伤残按16个月工资计算; 6、六级伤残
1.员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的工伤处理窗口查询,可知道报销一起多少钱。 2.打电话咨询,那么只能告知本人工伤待遇是否下达,或者核对身份证号码后告知具体数额。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一、申请条件 1、从业人员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确认为老工伤),且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办理材料 1、工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