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追索劳动报酬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追索劳动报酬需要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相关举证;关于一般的劳动争议需要举证的内容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雇佣证明等,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或者其他协议证明,还需要提供工作的起止时间;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般是由主张劳动报酬存在的劳动者提供证明责任。但若是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必须要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可以直接起诉。 但也有例外,劳动者以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追索劳动报酬并不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为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追索劳动报酬不一定解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属于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支付劳动报酬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在此过程中没有发生法定解除情形的,劳动关系无需解除。
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有时效的规定,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随时可以申请仲裁。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工资数额;工作牌/上岗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追索劳动报酬诉讼费原告出,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如果拖欠劳动报酬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