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产假男性是否享有?
产假男性是否享有?

产假男性是否享有?

2020-08-10 157
普法内容
男子不享有产假,但是部分地方的有规定妻子怀孕生产的,丈夫享有陪产假。产假只有怀孕的女职工享有,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男子生孩子后可否享有产假
    男子生孩子后可否享有产假

    男职工有产假,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

    2020-07-10 155
  • 人工流产是否享有产假?
    人工流产是否享有产假?

    人工流产享有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

    2020-08-07 161
  • 男员工试用期期间是否享有陪产假
    男员工试用期期间是否享有陪产假

    劳动法规中并无关于男职工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大多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于男性陪产假的规定,具体情况要看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

    2020-05-22 370
专业问答更多>>
  • 男子是否享有产假

    1,根据《民法典》及《计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单位都应该有男方的陪产假的。 2,在陪产假期间,男方可以更加方便照顾太太。不过,男方是否有陪产假,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区有、有的地区没有,而且各地规定的陪

    2022-07-12 15,340
  • 产假期间生育的男性是否享受产假

    男性不享受产假,但有些地方规定妻子怀孕生产,丈夫享受产假。产假只有孕妇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产假15天;多胎,每个婴儿,产假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孕妇、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解雇、终

    2021-12-21 15,340
  • 男性是否享有生育权

    计划生育不仅仅是妻子单方面的义务一样,生育权也并非只有女性才享有。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性别均有生育权,男性的生育权首次被法律明文规定。因

    2022-06-04 15,340
  • 男性15天产假是否带薪假

    是,陪产假属于带薪休假,休假期间不扣工资,且工资照常发放,不影响其他绩效。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陪产假期间

    2022-05-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女性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01:07
    女性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 根据《刑法》有关强奸罪的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只针对妇女以及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并没有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定为强奸。根据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女性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的犯罪特征有: 1、侵犯的客体,主

    5,167 15,340
  • 男性强奸男性要判刑吗 00:53
    男性强奸男性要判刑吗

    男性强奸男性是要判刑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对男性是不存在强奸的,类似的强迫他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我国的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而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但是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对象,对于男性被强制猥亵的行为,侵犯了男

    4,375 15,340
  • 男性强奸男性构成犯罪吗 01:07
    男性强奸男性构成犯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关于男性强奸男性的具体罪名,强奸罪的对象特质女性,因此,男性强奸男性应该以强制猥亵、侮辱罪论处。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一些方法,强制性的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

    235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