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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如下:男六十岁以上,女干部五十五岁,女职工五十岁;因病致残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劳动鉴定程序认定的,其退休年龄男性五十周岁以上,女性四十五周岁以上;从事高空特别重体力劳动十年,井下高温作业九年或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
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实行内部退养办法。内退期间由企业逐月为其发放生活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支付能力由企业与内退人员协商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下岗职工第一年的生活费标准,即当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
退休规定:1。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50岁;2。根据市、区、县劳动评估委员会的劳动评估程序,退休年龄为男50岁,女45岁;3、从事高空、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地下、高温工作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退休
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特殊工种(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
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即可办理退休: 1、男干部或者工人年满六十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工人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四十五周岁,主要从事高温、高空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企业、党政机关以及群众团体的工人来说,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退休: 1、女性年满五十周岁,男性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