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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使人合法财产,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资格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应当被继承。 为了保护农村宅基地的保障性作用所作的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基于以下事实丧失: 一、死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死亡时自然丧失。 二、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如嫁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并迁出户籍的。 三、取得设区市非农业户口的。 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取得其他社会保障之前,一般不宜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 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之上,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认定
在集体经济组织拥有部分权利的成员,如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有住房,有集体建设用地或租用本集体承包地的人,他们与集体经济组织构成特殊关系,与其拥有资产类别上与其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同等权利。比如,拥有集体建
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农村房屋的法律效力,因为交易主体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并不存在房屋受让人的身份限制,故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农村房屋类似,唯一不同的是外地村民购买房屋受到申请宅基地使用
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可以保证购房者向房屋登记机
农村集体所有财产的集体决策权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也包括资金、设备、农产品、生产资料等动产、以及集体企业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所有享有集体处分的权利。因村集体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应有全体所有权人共同决定
产权人即是所有权人,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对于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设定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人对于自己的房屋依法享有